《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一年之际,银行理财子公司利好不断,净资本管理办法、银子证券账户开立规则细化等新政不断出炉。
12月6日,中国结算对《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下称《业务指南》)再次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后,银行理财子公司可参考商业银行开立证券账户,并开立相关理财产品证券账户。这也意味着,银行理财入市打通最后一环,海量资金入市蓄势待发。
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截至2019年10月底,银行业总资产规模为27.7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的总规模为22.75万亿元。截至发稿,32家公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已有8家开业,5家获批筹建。
银行理财子公司开证券户得到明确
中国结算表示,结合最新政策及相关证券账户优化调整情况,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结合此前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国结算细化了MOM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职业年金等多类资金的开户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业务指南》将“特殊机构”的范围扩充,除此前的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外国战略投资者以外,“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也正式成为特殊市场参与主体之一。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业务指南》明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开立证券账户及具体开户要求,其中第七节是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账户的开立作了明细要求。
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已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理财产品,可以开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账户。账户开立应由资产托管人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资产托管人可以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任意一地临柜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提交申请。为进一步提高开户效率,应当优先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申请办理。
此外,中国结算对办理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证券账户业务还应注意以下三点事项:
(1)对于分期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每一期产品分别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按产品系列开立证券账户。如按系列开户,需提供按系列开户的说明,注明系列名称。相关机构出具的理财产品登记信息需要为该系列下的产品信息。
(2)单次募集的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产品名义开立证券账户。
(3)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为同一家银行的,不再需要提供“银行对资产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提供一份即可。
中国结算并要求机构签署《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其中要求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不是专门用于申购新股、ST股票。产品未成立、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或证券账户开立后6个月内无任何交易的,在上述任何一个情形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注销专用证券账户。未按要求注销的,中国结算有权注销或限制该账户的使用。
券商研究人士认为,近期一系列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政策落地,银行理财子公司将助力资本市场发展,将为权益投资带来万亿增量资金。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截至2019年10月底,银行业总资产规模为27.7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的总规模为22.75万亿元。
与此同时,证监会同日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MOM产品管理人为符合要求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仅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担任公司MOM产品的投资顾问,允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商业银行资管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符合要求的私募管理人担任私募MOM产品的投资顾问。
监管对MOM产品管理人的资质要求,将进一步打开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公募基金的合作空间。因而在MOM证券账户的开立方面,《业务指南》明确产品应以MOM基金的名义开立一码通账户,可按每个投资顾问申请开立1对沪深A股账户。
银子管理办法已落地一年
去年12月2日,银保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六明确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可投股票。这也意味着,银行理财子公司可投A股已正式落地满一年,基金君当时亦第一时间整理十大核心要点。
1、可以直接投资股票
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
2、无销售起点门槛
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之前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理财子公司办法进一步将门槛降至零,不再设置销售起点金额。这对公募基金行业是一个竞争冲击。
3、销售渠道扩充
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并遵守关于营业场所专区销售和录音录像、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匹配原则、信息披露等规定。
4、个人首次购买理财无需强制面签
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监管规定,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允许投资者在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理财子公司或其代销机构渠道(含营业场所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为结构性产品设计创造条件
6、合规私募机构纳入理财合作范围
与“资管新规”一致,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只能为持牌金融机构,但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7、非标投资政策放松超预期
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理财子公司独立经营理财业务后,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8、鼓励引进外资,细化风险管理
理财子公司应当由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股权结构上可以由商业银行全资设立,也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9、风险管理
第一,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理财子公司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10%计提风险准备金;
第二,要求理财子公司遵守净资本、流动性管理等相关要求,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强化风险隔离,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理财子公司与其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严格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防止风险传染、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
第四,遵守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交易管控、内控审计、人员管理、投资者保护等具体要求。
10、注册资本和其他准入条件
理财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应遵循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从业人员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其他准入条件。
八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已开业
今年以来,银行理财子公司持续推进,速度超预期。32家公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已有8家开业,5家获批筹建。
6月初,建信理财、工银理财分别在北京和深圳开业运营;随后6月13日,交银理财在上海开业;7月中银理财在北京启动运营;8月农银理财也在京开业。12月5日上午,邮储银行旗下理财子公司——中邮理财刚刚在北京召开开业仪式暨新产品发布会。至此,六大行理财子公司集结完毕,悉数开业。
股份行中,光大理财已于9月份在青岛开业;11月份,招银理财也在深圳拉开序幕。12月5日晚间,中信银行公告,旗下理财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批筹建,拟出资不超过50亿元。
目前,共有5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处于批筹状态,包括兴业银行及今日获批的中信银行两家股份行,以及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3家城商行。
其余19家目前仍在公告设立阶段,尚未获得监管批筹。
(责任编辑:DF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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