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拟提高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紧缺人才购房最高可贷160万元

转载 南方日报  2019-11-28 15:25  阅读 810 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郎慧)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的扶持力度,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中山安居立业,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山公积金中心”)拟对在中山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及全日制研究生,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本次调整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的再度优化,调整后的人才贷款政策将首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开放,更多人才或可从中获益。

本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是针对不同人才类型实施差异化的贷款优惠措施。其中,持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中山人社局”)颁发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第一到第六层次)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享受上浮1倍的贷款额度,即个人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两人以上申请合计最高贷款额为160万元。而对持有中山人社局颁发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第七到第八层次)及在中山市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享受上浮30%的贷款额,即个人最高贷款额为52万元;两人以上申请合计最高贷款额为104万元。

此外,若持有中山人社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的紧缺适用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享受上浮20%的贷款额度,即个人最高贷款额为48万元;两人以上申请合计最高贷款额为96万元。不仅如此,以上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遇公积金资金紧张实行放贷轮候机制时,还可享受优先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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