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小贷公司 9月末贷款余额9288亿元

转载 中国经济网  2019-11-04 18:06  阅读 1,658 次

10月25日,央行发布2019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680家,从业人员数量83099人,贷款余额9288亿元。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最多的地区前三名分别为江苏省、辽宁省、广东省,机构数量分别为565家、488家、456家,对应的贷款余额分别为794.49亿元、288.79亿元、709.95亿元。而重庆市虽然机构数量仅为270家,但贷款余额为全国最高达1673.07亿元,也是唯一一个贷款余额过千亿元的地区。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此前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797家,贷款余额9241亿元;截至2019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967家;贷款余额9272亿元;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133家,贷款余额9550亿元;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332家,贷款余额9721亿元。也就是说,今年以来,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减少453家,同比减少652家。

今年1月份,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的《关于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的规定》制定了小贷公司注销和取消的条件。4月份,吉林地方金融监管局通报,该省深入排查套路贷,通过半年时间的清理整顿,全省共有110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限期整改,304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清理整顿,发现6家小额贷款公司涉黑涉恶线索并移交省扫黑办,预计到今年年底前,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将压降至420家左右。7月份,江苏省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从审批管理、股东资质、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贷款管理、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合作、涉案涉诉八大方面重点排查小贷公司存在的问题。

为补齐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短板,银保监会、央行9月份发布的《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中指出,将继续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尽快出台。据了解,《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已于2015年9月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央行负责起草制定。央行此前表示,“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是指经营放贷业务但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主旨为规范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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