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对信托的影响

转载 中国金融杂志  2019-10-02 09:20  阅读 1,327 次

理财子公司投资范围和资金运用方式可与信托媲美

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的壮大与银行的合作密不可分。在分业经营的金融体系下,信托具有投资领域广、资金运用方式灵活的优势,既可以作为非标资产创设的主体,也可以作为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投资通道,这使得信托与银行在业务上具有天然的互补性,信托公司与银行在理财业务、同业投资、财富管理等领域,存在着多层面的资金、资产合作,这种合作成为信托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近期随着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在内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相继正式开业以及多家银行获准筹建理财子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作为脱胎于银行理财的全新资产管理机构,未来理财子公司的展业会对银信合作以及信托公司的业务带来哪些影响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下理财子公司具有哪些特质,并将其功能与信托公司进行对比。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相比于此前母行体系下的理财业务板块,理财子公司具有如下五方面优势。

一是理财子公司获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可以采取更灵活的组织架构、激励机制、风险决策制度,打造自主的、全流程的资管业务体系,实现更专业化的运作。同时独立法人资格也将使得理财子公司可以在产品账户开立、产权登记、法律诉讼等方面享有与其他资管机构一样平等的地位,有助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平等参与资管市场的竞争。

二是理财子公司可同时开展公募、私募业务。目前在我国资管市场中,在同一主体下可同时开展公募、私募业务的资管机构只有理财子公司和少数券商,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只能开展私募业务。理财子公司公募产品的销售起点可低至1元,门槛较之前的5万元规模大幅降低,同时也低于银行理财新规中1万元的起点要求,投资门槛的大幅降低有助于吸纳更多的闲散资金。

三是投资范围扩大,单个产品非标投资额度不受限。公募理财以投资标准化资产为主,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也可适当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但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私募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广泛,不仅可以直接投资于债券、股票,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债权、未上市企业股权资产。在非标投资额度上,只对总量进行控制,即要求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但单个产品的非标债权投资规模不受限制。公募也可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是银行理财相比于公募基金的一大优势。

四是理财子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分级理财产品。这意味着银行私募理财产品可以跟信托产品一样,采取更灵活的交易结构设计,满足具有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需求,这将提升理财子公司开展私募融资类业务的竞争力。

五是理财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放开。银行理财子公司可通过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在扩大代销资格范围的同时,对首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放宽了面签要求,有利于推动理财产品的线上销售。

由此可见,可以开展公募业务且公募可投非标债权资产是银行理财相对于信托的一大优势,而从投资范围和资金运用方式来看,除了不能直接放贷外,理财子公司已几乎可以和信托相媲美。加之理财子公司依托母行的客户、渠道、资产及资源整合的先天优势,如果赋予其灵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那么未来理财子公司必将是资管市场中的最强力量,其展业也必将对包括信托在内的同业资管机构带来直接的影响和冲击,并可能引发资管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

信托公司与理财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的竞争将全面升级

在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前,银行理财和信托公司之间更多是合作互补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银行理财以开展公募业务为主,主要满足低风险偏好客户的理财需求,产品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特征,且短期限产品占主导,这与信托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客户群体具有明显的差异。另外,银行为提高组合收益和分散风险,通常会需要借助信托、资管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银行理财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大于竞争。理财子公司成立后,作为独立资管机构,其投资范围和资金运用方式与信托基本趋同,这会给传统的银信合作模式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

一是银信通道业务将首当其冲。理财子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投资非标债权、未上市股权等资产,按照资管新规的精神,预计未来其可以直接办理抵质押登记,不再完全依赖借助其他资管产品载体;另外,理财子公司还能够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并可发行私募结构化产品,信托作为银行标准化资产投资通道的价值显著弱化,这些都会导致银信通道业务的合作需求进一步萎缩。

二是融资类信托在资产和客户层面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在遵守非标总额度控制的前提下,理财子公司可以发行投资于单一非标资产的私募理财产品,这类私募理财产品将会和传统融资类信托产品形成直接竞争。依托银行集团背景,理财子公司不仅在客户、资金募集及成本上占有优势,同时还会在资产获取上占有优势。由于私募理财产品在资金运用范围和方式上与信托大体趋同,未来在高端私募理财市场上,理财子公司和信托公司对于高端客户的争夺将会非常激烈。

三是信托与银行的产品代销合作将受冲击。银行私行部门是代销信托产品的主要渠道,2018年,招商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规模达3223亿元,兴业银行代销也达528亿元。理财子公司设立后,由于理财子公司可以直接发行与传统融资类信托同质化的私募理财产品,银行私行将优先销售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加之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信托仅充当通道,未来在这类银行主导资产的代销类业务中,信托公司很有可能会被银行自身的理财子公司所替代,除非信托公司自身掌控资产。

不过,未来银行和信托公司在很多方面仍然可以进行合作互补。由于公募理财一般是做组合投资,非标资产只是其配置的一部分,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总额度要受不超过理财产品余额35%的比例限制,所以未来公募理财产品投非标更多还是会通过信托等结构化载体,而不是由管理人代表产品直接提供融资,所以银信通道业务仍然有存在的空间,信托公司也可将自身主动管理的非标产品提供给银行进行投资。另外,由于非标债权投资不得期限错配,银行配置标准化资产的需求上升,信托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非标转标,为银行创设标准化资产。在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领域,信托公司可与银行在家族信托、非标资产配置方面进行合作。

银行理财子公司对信托的影响 理财 第2张

信托公司应从四个维度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虽然银行理财子公司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信托的制度优势被削弱,但幸运的是,中国的资产管理市场空间足够大,未来仍然有很大的增长潜力,资管机构只要具备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就可以获得发展空间。经过多年市场化的洗礼,信托公司还是积累了一定的自身优势,比如高度市场化的经营、灵活的组织构架和激励机制、较强的市场适应力、丰富的非标资产和客户资源、专业的风控经验积累等。目前行业中既有综合化经营的全能型信托公司,也有在若干细分领域建立差异化优势的精品型公司,未来信托公司可与理财子公司进行差异化竞争,获得可持续的发展。资管新规的实施以及理财子公司的发展必将倒逼信托公司加快转型、精练内功,同时也将加剧信托公司之间的分化,头部效应会越来越显著,行业集中度将显著提高。面对这一挑战和趋势,信托公司需要紧紧围绕信托本源,在四大领域打造竞争优势。

一是打造强大的产品力。产品和品牌是资管机构之间竞争的核心。依托专业资产管理能力,建构具有不同风险、收益、期限特征、有层次、有特色的产品线是确立自身在资管市场地位的关键。如果不能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增值,产品缺乏竞争力,就无法建立好的品牌,有效做大管理资产规模。过去信托公司所走的资管之路是一条以非标为特色的路径,这是信托行业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的结果。从中短期来看,基于以往的资源、能力和客户积累,未来信托公司仍然要以类固收产品为主,巩固自身在非标融资类产品上的特色优势。但从长期来看,在去杠杆、严监管的大环境下,非标债权融资业务已经呈现出风险递增、收益递减、优质资产日益稀缺的特征,其发展瓶颈不容忽视。考虑到直接融资占比提升是大势所趋,信托公司应积极从融资类业务向投资业务转型,扩展能力圈,将非标的投资优势延伸至权益及债券领域,围绕资本市场挖掘“固定+浮动”类资产,打造“固收+”的产品线。产品力对应到资产端就是资产获取能力、资产管理能力、资产配置能力及风控能力,在资管新规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打破刚兑、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的背景下,信托公司亟待进一步提升专业管理能力,构建核心竞争优势。

二是整合资源,实现更强的投行功能。投行的本质是提供撮合资金与资产方的中介服务,从交易中赚取佣金。信托公司在集合信托的发行中,实际上扮演的就是撮合融资方与投资方的中介角色。与其他资管机构不同,信托公司不仅可对金融市场已有的标准化资产进行组合投资,还可以股权、债权、夹层等方式直接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自主获取资产并创设产品,信托公司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资产管理机构,而是具有投行功能的资产管理机构。过去十年,信托公司将私募投行、资产管理这两种功能进行了完美的结合,成就了“实业投行”之名。经过十余年的历练,信托公司已成为精通各种非标融资手段和交易结构的万能型作战部队。未来信托公司应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立足于满足企业通过银行、资本市场无法解决的融资需求,在社会融资体系中发挥有益补充作用。虽然后续理财子公司可以复制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但是考虑到理财子公司刚刚起步,存量业务梳理任务繁重,新业务的流程梳理、决策机制、人力储备、经营理念转变等都需要时间,短期内对信托公司造成的压力应该还比较小。信托公司应抓住这个时机,精炼内功,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和主动参与度,加快从单纯提供债务融资向提供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夹层、资产证券化等综合融资解决方案转型。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部分信托公司成功获批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试点资格,这为信托公司开展公募投行业务打开了一扇窗;另外,证监会批准两家信托公司开展企业ABS业务试点,这为信托公司开辟了一条除资产支持票据(ABN)以外的非标转标的直接路径。未来信托公司将有更丰富的工具组合,可以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投与贷、非标与标、一级与二级、公募与私募投行的联动,在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同时,为机构客户创设符合其风险收益及流动性偏好的资产,成为专业的机构资产管理者。

三是依托产品和账户,塑造综合财富管理优势。信托公司不仅具有投资范围广、集成各类产品的优势,同时还拥有具有特色功能的信托账户。目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中,银行账户可进行转账、支付、理财、融资,功能强大,但不具备财富传承的功能;证券账户只具备理财功能;信托账户不仅能理财,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其他多种财产管理服务。以单一信托账户为载体,信托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包括风险评估、资产配置建议、产品认购、申赎及续投、估值清算、信息披露、受益权转让、账户分析等在内的资产配置服务,实现对包括现金管理、类固收、固定收益、股票投资、PE、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多管理人、多资产类别产品的一站式配置。除此之外,依托制度优势,信托账户还可以帮助客户实现财产风险隔离、财富分配及财富传承等目标。未来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产品和账户的优势,通过打造资产配置专户、家族信托等产品,创新和优化财富管理服务内容和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化、个性化的财富管理体验。

四是深挖本源,突出信托特色。信托是一项围绕信托财产、以实现信托目的为中心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目的可以是理财,但不仅限于理财。除了理财,信托可以提供财产的事务管理服务,并可实现财产转移。信托的服务功能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为前提,以信托账户为载体,其服务内涵囊括开户/建账、估值核算、财产保管与登记、交易执行、风险监控、信息披露、权益登记及分配、支付、清算/结算、合同保管等多种财产管理及运营服务。目前,我国信托公司体现服务性目的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挖掘。虽然信托公司所开展的事务管理类业务也归属于受托服务类业务,但在资管新规去杠杆、去嵌套及监管统一的趋势下,未来这类简单的、低附加值的事务类业务将日渐式微。信托公司回归受托服务本源的指向应是能体现受托人价值、更具持续性发展前景、可规模化开展的服务信托业务,如家族信托、证券信托运营服务、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消费信托、养老信托、预收款信托、员工持股、教育信托、支付结算服务信托等,信托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对客户不同生命周期财产管理的参与度,真正体现信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普惠性。未来在与理财子公司、券商资管等资管同业的竞争中,服务功能将是信托的特色,依托对服务功能的深度开发,信托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其他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机构无法提供的个性化服务,与资产管理主业形成联动,树立自身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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