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利率新政10月8日实施 存量利率按原合同执行

转载 新浪  2019-08-28 11:09  阅读 1,352 次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公告宣布:从10月8号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如何定价?这项改革又将给居民家庭带来哪些影响呢?财经早餐会就来关注这个话题。
根据央行公告,10月8号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这一变化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公告同时明确,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假设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则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4.85%,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45%。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尹中立指出:
[在这之前实际上是利率体系是双轨制的,我们当前实施的所谓的LPR,它实际上是完成了我们利率市场化体系报价系统的最后一道程序。]
此外,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比如说,购房者第一年的利率为5.45%,利率一年一调整,一年后,如果相应期限的LPR上调40个基点,则购房者第二年的利率为5.85%。尹中立这样解释:
[现在LPR是每个月报价一次,我们和银行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是(利率重定价)调整的周期是一年的话,就意味着我们按揭贷款的利率实际上是一年调整一次,所以调整的频率比以前更快了、更高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的定价机制下,各城市、银行对于发放的房贷利率水准不一,比如首套房贷,有的是基准利率,有的是上浮5%或10%,有些小商业银行则还能有折扣。而新的政策不允许首套房利率在LPR基础上 下浮,因此,原本的“打折房贷利率”或将一去不返,未来LPR就是最低的下限。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同时,央行省级分支机构将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各地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那么,目前上海房贷基准利率是多少?改革对于购房者来说影响几何?下面来连线本台记者俞承璋:
(目前,上海房贷基准利率为4.9%,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也就是无房且无房贷记录的,商业贷款能够获得的最优利率基本为95折,即4.655%。有一套房或有房款记录的,商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即5.39%。如果今后一段时间5年期以上LPR保持稳定,且贷款加点幅度与央行公布的加点下限一致,无论首套房贷能获得折扣的购房者,还是二套房贷仅上浮10%的购房者,未来贷款利率可能会有一点点上升,但不会太多。而对于首套房贷本来就没有拿到折扣的购房者,或者二套房贷利率上浮超过10%的购房者来说,未来贷款利率可能还会降一些,但也不会太多。由此可见,不管哪种情况,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央行发布房贷利率新政,进一步印证了国家对“房住不炒”的定位。事实上,下半年来,监管层动作密集,从银行、信托、债券等多个方面收紧房地产融资,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其他相关政策,一方面,未来银行将加速调整信贷结构,减少房地产行业占用的信贷资源;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短期内不会放松,资金环境较为紧张,未来或将有更多城市继续收紧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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