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4份保险,确诊乳癌却被拒赔50万,保险公司:写错了病历不赔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保险业内,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一些有关保险拒赔的案例,而今天这场案例比较特殊,前后就因为医生的一个书写瑕疵,结果保险公司以此为由公然拒赔50万。那么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01案例发展
2014年5月,蔡某在吉林长春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附加10万保额的重疾险,2016年3月,蔡某再此来到该公司投保了三份定期防癌险,合计保额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如果蔡某确诊合同约定的癌症后,保险公司将会按照5倍的癌症赔付金进行赔偿,即40万。
2017年7月11日,蔡某突然感到上身胸闷胀痛,于是便去医院检查,结果却被检查出患有右乳癌,但由于医生的书写瑕疵,在病历书上的确诊病情栏目框内,写着“右乳癌CT2NOMOMIIa期?”,得知病情的蔡某,很快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直接拒绝了赔偿,理由是病历上出错,无法确定是否患病。保险公司表示,如果蔡某能够对上述问题进行合理解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就可以重新启动蔡某的理赔程序。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蔡某非常不满,二话不说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蔡某提供了医院的证明书(表示此病例具有瑕疵),并作出了确诊乳癌的合理解释,经过法院的调查审验,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50万的保险金。
02为什么保险公司一开始拒赔,最后还是赔了?
其实本次案例,保险公司本身的做法就不合理,单单因为一个“?”就否定了被保人已经确诊的某种疾病,而且在蔡某提供证明材料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认同,一定要他再次进行检查才能确认,但其实保险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从后期法院的审理中可以看得出来,实际上蔡某提供的材料足够证明病情的真实性,所以保险公司理应赔偿。
03从这次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哪些要点?
(1)由于医院的疏忽,导致病历出错,这种事很常见,在我看来,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必要一心放在追究单一证据上,而只需要从整体层面来判定,这个案件是属于形式错误还是实质错误,如果是实质错误,那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形式错误,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2)理赔证据出现瑕疵,一般可以分为形式瑕疵和实质瑕疵,具体要根据理赔证据和案件的联系和影响力度来判定,而这次案例,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由一个“?”引起的纠纷,这就是形式瑕疵,所以它并不影响理赔证据的完整性,保险公司自然要赔。
文章转载自多保鱼官网,原文标题:写错了病历能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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