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胃癌为什么会被拒赔?

转载 多保鱼  2019-07-31 13:53  阅读 1,219 次

花10000买了一份保险,得了胃癌却被拒赔,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保险公司在欺骗消费者?其实不然,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案例情况吧!

得了胃癌为什么会被拒赔?
01案例发展

2009年,河北市民李某在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费10000元,保额30万,交10年保20年。到了2011年2月的时候,李某被医院确诊为终末期肾病,得知自己患了严重疾病之后,李某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希望能够减轻家庭的治疗负担,但事与愿违,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的第二天,就拒绝了李某的理赔申请,理由是:故意隐瞒病情,无法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说法,李某非常不满意,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赔偿金,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以“不可抗辩条款”为由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30万的保险金。但最终结果很现实,李某并没能赢得胜诉,而是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02为什么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上诉?

实际上法院这样做,并没有偏袒任何人,而是从公道伦理出发,以事实为判定条件。上面已经说到,保险公司之所以拒绝赔偿,就是因为李某在投保之前就已经患有终末期肾病,但在填写健康告知的时候,并没有如实相告。既然李某已经违背了诚信原则,那么保险公司自然就不会赔偿,这也在情理之中。

另外,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李某是以不可抗辩为由,而不可抗辩,虽然是保监会规定硬性条款,但这并不代表所有超过两年的案例,都能够得到赔偿。

不可抗辩合同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如果被保人在2年之内没有出险,在超过2年之后,保险人就不能拒赔。

03不同的纠纷情况,不可抗辩条款作用不同

(1)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故意,或者忽悠消费者导致拒赔,那这种情况下,不可抗辩条款是有效的,只要超过2年,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2)如果投保人存在故意欺骗,或者知道事实真相却选择隐瞒,这种情况下,不可抗辩条款是无效的,此时即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投保人也很难得到赔偿。

多保鱼总结:

因此,大家千万把“不可抗辩条款”当做我们解决问题的尚方宝剑。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如实相告,有什么说什么,没有提及的也不要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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