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报工作就将全部启动,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有一个共同借款人,那么,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今天,同话财经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与借款人的关系有明确的要求,原则上要求是借款学生的父母,并且没有年龄的限制。
如果借款学生的父母因为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这就意味着,也可以是其他近亲属。
如果借款的学生是孤儿,那么共同借款人应该是借款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也可以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在户籍上面,要求共同借款人的户籍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在同一县(市、区)。
另外,在年龄方面,前面也说了,如果共同借款人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父母,则没有年龄的限制,但如果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不过,在续贷的时候,如果没有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也就是说,在续贷之后的时候,这个年龄限制是可以突破的。
其他方面,如果有未结清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是不可以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的。
以上就是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大家还有相关问题,请进入同话财经贷款频道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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