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金玉年金保险保障利益与免责条款+案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14 08:40  阅读 891 次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长城金玉年金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具有生存,年年固定领取,满期返还,身故高残保障,灵活搭配一切附加险的优点。本文主要从长城金玉年金保险保障利益、免责条款以及案例,这几个方面进行解读。下面,请看详细的解读内容。

长城金玉年金保险保障利益

身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按“现金价值”或“累计已交保费扣除应领生存金的余额”的较大值的1.05倍赔付,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仍生存,每年在保单周年日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的倒数第二个保单周年日。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满,按照所交保费返还满期保险金。

长城金玉年金保险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长城金玉年金保险案例

钱先生,30岁,选择长城金玉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0000元,共交10年,钱先生可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图:

长城金玉年金保险保障利益与免责条款+案例

钱先生31岁-59岁,每年可领取1500元,共领取29年。以上的生存保险金,钱先生也可以不做每年领取,留在生存金账户内,每放满一年,公司提供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给予日复利计息。目前年利率为4.28%,按此计算,期满生存金累积账户金额高达86672元。若钱先生遭遇不幸,我们给付受益人最高105000元的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钱先生60岁时,还可以领取满期金,即之前所交保费10万元。

此外,钱先生还可以搭配其他附加险来增加保障功能,做到既能保财又能保身。

总结:这款保险其实是可以购买的,当然看个人需要。(来源:保险海整理)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52223.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贝它财经的公众号,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保险海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