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报销比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14 07:52  阅读 3,066 次

随着厦门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来厦门寻找工作,当我们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人要给我们缴纳社保,其中既有生育保险。今天,带来的社保资讯正是和2019厦门生育保险报销相关,主要是“2019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 2019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下面,请看详细的资讯内容。

2019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报销需符合以下规定: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盛市计划生育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法定期限相关规定: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材料补正、核实时间,不包医疗、计生机构核实所需时间)。

报销流程如下:

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3、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4、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2019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报销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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