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款年金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年金保险就是长城幸福人生年金保险。它主要提供有:年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保障,还可以搭配万能账户,实现财富的增值。那么这款保险具体保障哪些?不保什么?多少钱呢?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长城幸福人生年金保险保什么
1、年金:
在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该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按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年金。
自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该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满期日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满期日零时,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合同现金价值。
4、搭配万能账户:
可搭配长城人寿的万能账户,保证最低结算利率2.5%。
长城幸福人生年金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长城幸福人生年金保险多少钱
王先生,今年30岁,小有积蓄,为合理规划资金,王先生决定为自己投保长城幸福人生年金保险,基本保额25100元,保险期间30年,交费5年,每年保费10万;同时搭配长城金钥匙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
王先生的保单权益:
35岁领取年金10万元(20%已交保费)。
36-59岁每年领取年金25100元(100%基本保额)。
60岁领取满期金50200元(200%基本保额)。
以上固定返还可自动转入万能账户复利增值。
身故保障:按账户价值+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赔付。
总结:以上就是本文关于长城幸福人生年金保险的全部解读,希望能帮到大家。(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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