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仁和招财鑫年金保险A款保什么?有什么亮点?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9 03:52  阅读 1,083 次

今天我们介绍的是招商仁和人寿推出的招财鑫年金保险A款,这款保险产品投保灵活,可以根据我们人生不同阶段需求,进行财富规划。让我们财富升值。那么这款保险怎么样?有什么亮点呢?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招财鑫 A款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天-65 周岁

保险期间:10 年

缴费期间:1 年缴、2 年缴、3 年缴

招财鑫 A款保险责任

特别生存保险金

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第九个保单周年日止。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与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招财鑫 A款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责任免除 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因上述第二至七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其身故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费。

招财鑫 A款产品亮点

投保灵活 贴心护航

交费期可选趸交、两年、三年,即可享有长达10年的财富增值,根据人生不同阶段需求,进行财富规划。

收益稳健 灵活周转

保单现金价值充足,特别生存保险金给付金额高,为您提供确切可期的现金流;保单还可贷款,可减保,便于灵活周转,解决不时之需。

三重关爱 财富增值

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满期金三重给付,生存金可按约定领取也可以累积生息,真正实现财富增值。

综上所述,招商仁和招财鑫年金保险A款适合我们想要进行财富升值的消费者购买,可以给自己一份保障。(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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