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商旅保有哪些保障内容?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7 07:52  阅读 980 次

当你拿到一款保险产品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它是否靠谱以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要看它有哪些保障范围,以免买了错的,就不好了。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太平商旅保有哪些保障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保障期间:指自被保人进入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时起,至走出车厢时止。

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指有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从事于乘客运输的火车(含高速铁路列车)、地铁、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

【条款介绍】

一、轨道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合同约定的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事故,且在意外发生后180天内导致一至十级伤残的,则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基本保额。

1、伤残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

一级:100%

二级:90%

三级:80%

四级:70%

五级:60%

六级:50%

七级:40%

八级:30%

九级:20%

十级:10%

2、注意:

(1)若被保人在意外发生后的180天内仍为结束治疗的,则按第180天的鉴定等级理赔。

(2)当被保人因同一交通意外事故,同时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的伤残,等级不同的,按最严重的伤残等级理赔;等级相同的,在该伤残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理赔,最高可晋升至一级。

(3)当被保人因不同的意外事故,造成不同的伤残等级时,若前后次伤残在同一部位且都未理赔,理赔的时候仅给付伤残较严重的那次;若前次伤残已经理赔过,后次伤残比前次严重,则在给付后次伤残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前次支付过的保险金;若前次伤残比后次严重,则仅给付前次伤残保险金,不再给付后次伤残保险金。

二、轨道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合同约定的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事故,且在意外发生后180天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注意:若身故之前发生过第一项伤残保险金的理赔,则在支付身故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之前支付过的伤残保险金。

【免赔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故意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5、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失常、流产或分娩、猝死、接受整容手术,医疗事故;

6、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且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太平商旅保的保障内容以及免赔条款,大家要认真看条款哦。(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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