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19Ⅱ理赔金多高?(附案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4 23:01  阅读 2,451 次

【投保案例】

孙先生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高管,想给自己的家庭做一个保险计划,经过思考再三,给自己的30周岁妻子赵小姐购买了一份平安福 19Ⅱ,基本保险金额为 31 万元,交费期为 20 年,保险期间为终身,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孙。

另外,孙先生还购买平安附加平安福 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平安福疾 19Ⅱ),基本保险金额为 31万。那么,他们一家三口保险金如何计算呢?

1、如果赵小姐没一直都没有发生过轻症

那么,不管有没得重疾,总计赔偿金=31万;达到运动标准一,得到赔偿金31 万元×5%=1.55 万元。达到运动标准二,得到赔偿金31 万元×10%=3.1 万元。

2、如果赵小姐在70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发生过轻症

1)身故前只发生过轻症,总计赔偿金=身故保险金+轻症赔偿金

发生过一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保险金31+31*20%=37.2万,总计赔偿金=37.2+30*20%=43.2万;

发生过两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金31+31*40%=43.4万,总计赔偿金=43.4+30*20%*2=55.4万;

发生过三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金31+31*60%=49.6万,总计赔偿金=49.6+30*20%*3=67.6万

身故前只发生过轻症,并且达到运动标准一

发生过一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保险金31+31*25%=38.75万,总计赔偿金=38.75+30*20%=44.75万;

发生过两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金31+31*45%=44.95万,总计赔偿金=44.95+30*20%*2=56.95万;

发生过三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金31+31*65%=51.15万,总计赔偿金=51.15+30*20%*3=69.15万

身故前只发生过轻症,并且达到运动标准二

发生过一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保险金31+31*30%=40.3万,总计赔偿金=40.3+30*20%=46.3万;

发生过两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金31+31*50%=46.5万,总计赔偿金=46.5+30*20%*2=58.5万;

发生过三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金31+31*70%=52.7万,总计赔偿金=52.7+30*20%*3=70.7万

2)身故前既发生过轻症又发生过重疾

总计赔偿金=身故赔偿金+轻症赔偿金+重疾赔偿金,此时根据合同条款,若发生过重疾,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从31万降为1万(31-30=1万),计算如下:

发生过一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保险金1+1*20%=1.2万,总计赔偿金=1.2+30*20%+30=37.2万

发生过两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保险金1+1*40%=1.4万,总计赔偿金=1.4+30*20*2+30=43.4万

发生过三次轻症,可以得到身故保险金1+1*60%=1.6万,总计赔偿金=1.6+30*20*3+30=49.6万

综上所述,平安福19Ⅱ理赔金多高?相信大家通过案例分析,应该对平安平安福19Ⅱ有一定了解了吧。(来源:保险海整理)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50724.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贝它财经的公众号,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保险海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