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畅行天下保险利益+专家点评+投保案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4 22:41  阅读 985 次

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天安人寿畅行天下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提供有: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等保障,保的多,保费低,是一款还算不错的两全保险。那么这款保险到底如何?下面,请看详细的解读内容。

天安人寿畅行天下保险利益

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60%给付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因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以乘客身份乘坐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十五倍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天安人寿畅行天下专家点评

“畅行天下”是天安人寿推出的一款综合意外险,它在保险期间和交费期间的设计上,可以说是最为全面和灵活的,这等于是给了被保险人更多的选择空间。

在保障责任方面,“畅行天下”在必备的交通工具责任外,还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风险保障,这也让被保险人在欣赏大美河山的同时,还可以安心享有更多保护,也算是锦上添花。除此之外,“畅行天下”的航空意外责任,更对被保险人设有高额的“身价”保障,因此对于经常打飞的一族,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畅行天下”最大的优势莫过于它亲民的费率了,当然这也跟其简单的保障责任及较严谨的赔付标准不无关系,对于习惯关注保费的小伙伴儿们来说也是一大诱惑。

天安人寿畅行天下投保案例

丁先生给儿子投保了天安人寿畅行天下两全险,儿子21岁,保额10万,丁先生选择一次性交清,共交8053元,保障30年。丁先生儿子可以享受如下保障:

1、满期生存金:8053*120%=9663.6元。

2、疾病身故或全残:8053*160%=12884.8元。

3、普通意外身故或全残:10万元。

4、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20万元。

5、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100万元。

6、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100万元。

7、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250万元。

丁先生以不到一万的付出,为儿子换得高达250万的身价,他儿子独自在外打拼,丁先生在家也安心了。

总结:天安人寿畅行天下,保障高,保费低,是一款值得购买的保险。(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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