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本可不赔,这家公司却主动给钱让人告自己,结果赔了没?
打架斗殴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见的一件事,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可能会导致严重伤残,那么如果当事人在事发之前,已经为自己买了保险,这种情况还能获赔吗?
下面我们就以本场案例来了解一下,对于打架斗殴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赔?法律是怎样评判的?
案情是这样的,2015年5月份,张某在山东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保险,分别是分红险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综合型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意外伤残、意外身故和意外住院补贴等几项责任)。前者保费4940,重疾险保障10万,后者保费200,保额7万。
到了2015年5月份的时候,张先生因某件事和他人斗殴导致左眼受伤,经相关部门鉴定,张某的左眼伤残已经达到了10级标准,而且此次斗殴还留有案底。
在接下来的2年里,张某多次更换医院想办法使自己的眼睛得到有效治疗。到了2017年年底,张某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并没有同意他的理赔申请,理由是病情不符合重疾险合同理赔规定。
由于得不到理赔,张某便和保险公司产生了纠纷,一直到3个月之后,保险公司突然提了一个要求,让张某去法院告自己,并给他们5000元的诉讼费。于是张某便提交了诉讼请求。在法庭上,张某认为自己的病属于冠心病,在重疾险的理赔范围之内,所以保险公司应该给予10万元的赔偿,而且自己是因为意外导致的眼睛受伤,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对其赔付10万元的终身寿险伤残金和意外险赔付7万赔偿金。
不过保险公司认为,张某的伤残主要是因为打架造成的,不符合意外标准,而意外伤残赔付是根据伤残评定表来定的,并不是形成伤残就按保额赔付。终
身寿险赔付必须是全残或者身故,因为不满足10级赔付条件,另外张某的冠心病属于心肌缺血型,不属于理赔范围,不满足理赔条件。
通过对双方证词的验证,最终法院判定:
张某终身寿险没有达到理赔条件,不属于全残或者身故,无法得到10万元赔偿。意外伤残也没有达到约定条款中的伤残赔付条目,所以张某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自己已经达到了理赔条件,因此意外伤残7万也无法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在提供重大疾病条款合同中的60种疾病或情形,并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张某不属于重疾险理赔范围,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10万元的重疾险赔偿。
通过这次案例,笔者总结出以下2点概要:
第一是重大疾病,实际上保险公司提供的重疾险60种赔付病种是正确合理的,只不过保险公司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公众认知的重大疾病,也就是哪些花费高,造成严重后果的疾病,同样在重疾险理赔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第二,张某要求的终身寿险和附加重疾险各理赔10万,是完全不可能的。现在保险公司销售的终身寿险和重疾险绝大多数都是保额相等的,也就是说,一旦重疾险得到了10万理赔,终身寿险就没钱赔,如果重疾险理赔了5万,那么终身寿险最高拥有5万的理赔额。
好了,今天的分享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的阅读。
文章转载自多保鱼官网,原文标题:打架斗殴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能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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