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安康保医疗保险保险责任+投保险须知+案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2 19:32  阅读 1,164 次

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乎幸福安康保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说实话还是不赖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款保险属于低保费,高保障的保险序列,并且突破社保限制,为60岁以下的广大被保险人提供了高达200万的一般医疗和400万恶性肿瘤医疗保障。关于这款保险的具体解读详情,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幸福安康保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发病,经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以下四类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①住院医疗费用②指定门诊医疗费用③门诊手术医疗费用④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经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以下四类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首先按照前款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给付限额后,再按照主险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①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②恶性肿瘤指定门诊医疗费用③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④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幸福安康保医疗保险投保险须知

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含)至60周岁(含),最高续保年龄至80周岁(含)。

2、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3、保险期间:一年。

4、每一被保险人在我公司只能投保一份“幸福安康保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

应当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金额-年免赔额余额)×赔付比例。

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金额=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的费用补偿。

赔付比例:如果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就诊时被保险人未使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该赔付比例为60%;在其他情况下,该赔付比例为100%。

幸福安康保医疗保险案例

30岁王女士,有社保,投保幸福安康保,基本保额200万,保费268元。

假如王女士半年后不幸诊断出患有乳腺癌需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使用了靶向药进口药品等60万,其中社保报销10万,那么王女士可获得的理赔为:

(60万-10万-1万)×100%=49万。

60万医疗费,王女士只需自付1万。

总结:这款医疗保险海可以的,属于高保障低保费类型,大家可以选择购买。(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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