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自从保监会下发的134号文件以来,让2018年保险开门红都是受到了保费严重下滑的趋势。据报道称,因为大多数开门红采用了年金保险形式,但都遵从了5年后开始返还的规定,所以,不能引起用户的“感冒”。近日,保监会的283号文出台,让保险公司苦不堪言,那么,保监会的283号文究竟说了什么玩意,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大家获利了吗?下面,请看希财君分析一下。
一、保监会的283号文究竟说了什么玩意?
保监会的283号文又称《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披露的要素有以下四点:
1、打击非法经营:
简单点来归纳为,2018年将重点关注那些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产生的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活动;
2、整治产品乱象:
整理完第三方网络平台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也是保监会关注的焦点,着重于整治保险代理人夸大其词的宣传、发布不真实的谣言和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3、规范乱草丛生局面:
据悉,一些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其实在使用保险产品宣传资料时,是极不规范的,保监会将严厉打击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事宜,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扰乱保险行业市场秩序等。
4、屏蔽销售乱象:
保险代理人夸大收益、给付保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是行业内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这次将严厉打击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监会的283号文下发,用户获益了吗?
解析:是的,纵观上述四点来看,不论从打击非法经营、整治产品乱象、规范乱草丛生局面,还是屏蔽销售乱象,都全方位的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以屏蔽销售乱象来说,保监会的283号文明确指出,不能以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那么,本身而言,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条款就觉得隐晦难懂,加上对方一忽悠,觉得可行就会“上套”,而为了避免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中国保监会就统一规划了此类事宜。
不过,希财君认为虽然保监会的283号文下发,对于消费者方方面面都是有益处的,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警惕各大保险公司玩出什么“猫腻”,还是要看清保险责任与条款,怎么读懂保险责任?(来源:希财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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