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中宏长保宏福尊享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提供健康和人身保障,涵盖100种重疾和40种轻症保障,8种特定疾病额外给付等保障,全方位,立体的保障被保险人健康。而本文从中宏长保宏福尊享版保什么?有哪些特色?以及案例,这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下面,请看详细的解读内容。
中宏长保宏福尊享版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身故日合同的现金价值;2、身故日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该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该重大疾病确诊时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释义的,保险公司仅按照一种重大疾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给付后合同随之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特定疾病,除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照该特定疾病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该轻症疾病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随之终止。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释义和轻症疾病释义的,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给付后合同随之终止。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释义的,保险公司仅按照一种轻症疾病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生命末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出现合同约定的生命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该生命末期阶段确诊时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释义和生命末期阶段释义的,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给付后合同随之终止。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保险海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