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以来,各地的2019养老金上调方案陆续公布,除了北上广领跑全国外,两湖地区的养老金方案也抢在全国前十名出炉了,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湖北省的2019年养老金上调方案,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细则规定。
2019年湖北省退休养老金方案是怎么上调的?
据了解,湖北省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上调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为5%左右,分成三个部分进行调整:
1、定额调整:
按退休时间,分成三个档次,退休时间越早的,涨的越多。
1)199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固定增加45元;
2)1996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固定增加40元;
3)200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
实行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具体的挂钩方法是:
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计算公式:增加的老金金=缴费年限×2元】;
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5%的比例增加。
3、适当倾斜调整:
按照国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规定,对参加革命工作的以及年满70岁高龄退休人员又进行了适当倾斜调整。
1)参加革命工作的,分成四种情况调整: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2)年满70岁高龄退休人员根据年龄分为两个档次调整: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来源:希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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