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企业B因融资活动引发的融资风险案例
贷款企业B在某县属于海关出口大户,在多家银行拥有贷款,属于金融行业重点扶持的标杆性企业,对当地的财政税收贡献很大。该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金属制品业,该企业是典型的高负债的生产型企业。在经过一段时期上升期发展以后,企业B的实际控制人开始有些膨胀,在银行信贷资金的不断支持下,企业陆续把流动资金挪用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大,已经超出该企业的资金实力,同时,该企业老板对于房地产行业不太熟悉,属于多元化跨业经营,最终该企业开发的楼盘由于资金链断裂而停工。贷款企业B长期脱离主业,经营状况持续下滑,迫于无奈之下企业老板选择跑路,多家银行的贷款出现逾期不良。法院对企业B的抵押物土地和房产进行了拍卖,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B难逃“倒闭”的厄运。该风险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任何企业的融资需求需要量力而行,融资活动不当,挪用贷款资金搞非相关多元化经营,会导致企业无法融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产生无法维持正常经营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关注融资活动背后企业的贷款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涉足短贷长用和跨业经营的信贷风险。信贷实践中,商业银行由于对企业流动贷款资金挪用风险监管不力,会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例如,根据驻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4号处罚决定,依据《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监管法规的文件要求,2019年4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因发放借名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被河南驻马店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案例3:企业C因融资结构引发的融资风险案例
贷款企业C所处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是国企等强单位,回款结算主要依据工程进度,由于工期较长,企业应收账款较多。为了缓解资金压力,该企业在多家银行申请贷款,属于典型的资金饥渴型企业。在经济上行周期,该企业的经营还算正常。随着近几年,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下行周期,该企业的资金链条异常紧张,银行开始收紧信贷规模,贷款投放趋严。为了进一步缓解融资困境,企业开始涉足民间借贷,从最初的通过“过桥”资金倒贷,到后期的向典当行、小额信贷公司进行资金拆借,最终在高利贷“滚雪球”式的层层压力之下,企业老板跑路,企业最终倒闭破产。该企业的“败局”,主要在于融资结构不合理,涉足民间借贷,最终在高利贷的侵蚀之下,企业走向灭亡。融资结构不当或者说融资决策科学,都会导致企业带来毁灭性的融资风险。对此,商业银行需要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坚持贷款“三查”,从贷前、贷中和贷后都要严格审查贷款企业的民间借贷类信息,规避由于民间借贷引发的小微企业融资结构风险。信贷实践中,商业银行需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例如,根据呼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2号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监管文件的要求,2019年2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存在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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