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馨享重疾险保障内容+产品亮点+保险金申请材料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23 08:54  阅读 1,945 次

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康乐馨享重疾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是一款定期重疾险,提供100种重疾保障和50种轻症保障,并且还有身故保障,在被保险人确诊轻症的时候还可获得豁免保费。这款保险最大的保险优势其实是在保费上,最大的缺点是保险等待期略长,为180天。那么这款保险具体如何?下面,请看详细解读。

康乐馨享重疾险保障内容

轻症疾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费豁免:在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其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以后各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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