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保什么?多少钱?+保险金申请材料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23 07:51  阅读 1,817 次

随着中国进入到老龄化社会,护理资源的需求是越来越大,所需的费用也是越来越高,所以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本文主要从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保什么?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多少钱?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保险金申请材料,这三个发明进行解读。详细的解读内容,请看下文。

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保什么

长期护理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当天)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在观察期结束后,若本合同仍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本公司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因健康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止(含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当天),每满3个保单年度,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一次健康维护保险金。

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含60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且被保险人在1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且被保险人在1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返还所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因健康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并根据保单经过天数按2.5%的年利率以单利方式计息,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因健康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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