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智慧盈家年金保险怎么样?保障范围及投保案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19 19:10  阅读 2,323 次

随着我们大众理财意识的增强,我们很多朋友会考虑把手里头的钱进行投资。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款理财保险,那就是合众人寿推出的智慧盈家年金保险。这款保险产品可以帮助我们理财的同时,还能保障我们的身故。那么合众智慧盈家年金保险怎么样?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合众智慧盈家年金保险(分红型)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自第5年开始领取生存金,满期还有满期金,身故也有保障。

智慧盈家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智慧盈家保障范围

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生效的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您已交的本主合同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合同终止。

智慧盈家不保什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案例

30岁的王先生事业稳定,为了给自己多一份保障,投保了合众智慧盈家保险计划,合众智慧盈家年金保险(分红型)+合众尊享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保费100100元,保额84100元,10年交,保障至70岁,则王先生的保险利益如下;

1、王先生35岁一次性领取生存金,100%的保额,即:84100元。

2、王先生36-69岁,每年可以领取20%的保额,即:16820元,共555060元。

3、王先生70岁,保险期届满领取满期金,100%的主险已交保费,100万元。

4、身故保障:若王先生不幸身故,按已交保费给付,让爱延续。

5、保险期间内,王先生可享有公司的经营红利,保单分红,乐享收益。

6、固定的返还金、分红金可进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保底利率1.75%,复利增值,实现财富传承,身价保障年年涨,持续交费有奖励。

综上所述,合众智慧盈家年金保险可以帮助我们进行理财,实现财富传承。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考虑购买。(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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