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少儿教育与健康保障计划如何?看完本文就知道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12 11:15  阅读 1,140 次

对于父母而言,孩子的未来的教育和孩子自身的健康都是并列第一大事,也是花销做大的两点,父母为孩子的未来可谓是操碎了心。针对父母家长们的这种需求,中英人寿推出了启明星少儿教育与健康保障计划。本文主要针对这款保险的保障内容、保险特色、案例演示,这三方面进行解读。下面,详情请看。

启明星少儿教育与健康保障计划保障内容

大学教育金:如果在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分别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金。

身故保险金:如果在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1)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身故时,合同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如果在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1)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身故时,合同保险金额所对应已缴保险费的105%。

全残保险金:如果在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1)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全残时,合同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如果在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1)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全残时,合同保险金额所对应已缴保险费的105%。

立业支持金:如果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立业支持金,同时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18周岁前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少儿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18周岁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18周岁前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少儿轻症疾病,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18周岁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列任何一种成人轻症疾病,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启明星少儿教育与健康保障计划特色

(1)期限多样,多重选择更灵活。

趸缴、5年缴、10年缴或缴至18周岁,四种缴费期间随心选择;同时您还可根据对子女的未来规划,选择保至25周岁或保至3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

(2)五次返还,成长资金更稳健。

年满18-21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分别给付1倍保险金额的大学教育金。保险期满还将给付1倍保险金额的立业支持金。全面满足孩子在大学教育、创业初期或立业阶段的资金需求。

(3)安享分红,抵御通胀更增值。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还将不少于70%的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在客户之间进行分配。红利如不领取,还可选择复利增值。

(4)保障丰富,子女健康更安心。

28种少儿重疾、10种少儿轻症,38种成人重疾、10种成人轻症,带给子女贯穿成长的健康呵护,罹患重疾给付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额的100%,罹患轻症给付该附加险保额的20%;同时子女还可享受全面的身故/全残保障。

(5)搭配豁免,关爱责任更恒久。

缴费期间内,投保人若不幸身故、患一/二/三级残疾,或患豁免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均可豁免以后各期主附险保费,让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与责任恒久如一。

启明星少儿教育与健康保障计划案例演示

金先生,30岁,有一个刚刚满月的儿子金启。金先生想购买一款既能保障教育,又能获得健康保障的保险,于是为孩子选择启明星少儿教育与健康保障计划,其中:启明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万元,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额30万。选择10年缴费,保至孩子年满25周岁,年缴保费约22535元,则在整个保险期间内,艾未来可尊享:

(1)三重资金储备:

大学教育金:年满18-21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可获得5万元的大学教育金,累计共20万元,确保孩子在最重要的教育阶段获得最好的发展。

立业支持金:保单满期时,可获得一笔5万元的立业支持金,作为他初入社会的事业发展补充基金。

分红助力金:在每个保单年度,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享受到红利分配,为教育梦想持续助力,享锦上添花之乐。

(2)三重呵护保障:

重疾关爱保障:等待期后,若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可获得3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终止。

轻症呵护保障:等待期后,若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则可获得6万元的轻症疾病保险金,此项责任终止,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全残保障:若金启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给付现金价值和已缴保费的100%之间的较大者;若18周岁后(含)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给付现金价值和已缴保费的105%之间的较大者,为家人带去温暖。

(3)三重必达保证:

身故豁免保证、残疾豁免保证、重疾豁免保证:缴费期间内,若金先生不幸身故或罹患一、二、三级残疾,或罹患豁免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均可豁免续期主附险保费,让既定的爱与责任保证如期传递。

总结:人生没有万一,做好防护措施,给孩子的未来一个保障。(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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