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最近一名痴呆老人赠房后反悔,那么房产赠送出去还能要回来吗?老人将房产赠予孙女到底合不合适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众所周知,立遗嘱是要当事人在神志清楚的时候立才能生效,如果患有老人痴呆,立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最近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一名老人将房产赠给孙女,可是长子却以老人患有痴呆为由驳回这份遗嘱。
据消息称,一名老人将家人告上公堂。86岁的林先生三年前曾留下遗嘱,说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给孙女,随后办理了过户手续。最近,林先生的长子,以老人患中重度痴呆,自己为法定监护人为由,要求撤销过户登记,并将林先生的孙女告上法庭。孙女坚称老人当时未患痴呆,没有哄骗。
赠房后能反悔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来源:股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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