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二次报销比例、条件和新规定

转载 大家保  2019-06-11 16:29  阅读 17,305 次

城镇居民二次报销条件是什么?医保二次报销在哪里报?大家保小编详解医保二次报销所需材料和报销新规定。

医保二次报销新规定

参加本地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保险之后,在患大病治疗费,医保赔付之后,自费部分超过多少钱,可以申请二次报销。

社保局回复: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2〕100号)〕文第二款规定: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人员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包括自费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下列比例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予以补助(未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除外)。

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1.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50%;

2.个人自付7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含11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60%;

3.个人自付1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70%;

4.个人自付在15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80%。

参保人员于次年9月底前,向承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票据、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承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复核后予以补助。

医保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病人提供:医保结算单(原件)、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医院直接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诊断书、病例、病人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

2、门诊病人提供:医保结算单(原件)、门诊发票、门诊所对应处方、最近病例、病人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

城镇居民二次报销条件

想问下我们一年交的220元城乡居民医保里面包含大病保险吗?如果没有想交大病要办什么样的手续?如果有是否可以二次报销?

社保局回复: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我市按照《本地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217号)执行。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城镇居民二次报销流程

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5号窗口办理。(来源:大家保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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