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比较看重资金保值的消费者会选择购买理财保险,理财保险不仅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我们还能领取本金和利息。今天我们来看同方全球人寿推出的聚财金生年金保险。这款保险保障资金稳健增值,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那么这款保险产品怎么样?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同方全球「聚财金生」年金保险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自第5年起可领取生存金,满期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同方全球人寿怎么样?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同方全球人寿)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THTF)各出资50%组建而成,公司于2003年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同方全球人寿总部位于上海,截止目前注册资本为24亿元,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迄今已在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天津、青岛、河北、湖北、福建、四川、深圳等省市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
同方全球人寿凭借股东百年寿险经验和领先科技能力,致力于帮助客户未雨绸缪,实现财务保障,安享未来。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中国最值得推荐的人寿保险公司。
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10/15/2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范围
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每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满期日的零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高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不保什么?
责任免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产品特色
灵活搭配,轻松投保
多种交费期限和保险期间,随意组合,保费预算轻松搞定。
锁定收益,财富稳健
固定年金年年领取,可抵御通胀风险,保障资金稳健增值。
璀璨未来,灵活规划
一次性领取满期生存金,资金可灵活安排,让未来更灿烂多彩。
全面呵护,安享无忧
身故也有保障,可持续家人的爱与责任,让您无后顾之忧,安享美好生活。
综上所述,同方全球聚财金生年金保险可以给我们稳定的收益,还能给我们一定的保障。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考虑购买。(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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