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天,有位西安的王女士找到了笔者,她最近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具体是这样的。十年前,她在某家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两全型分红保险”,按照合同规定,她每年必须按时缴纳3000元保费,到了今年,刚好缴满十年,于是她便去找保险公司提出分红申请,结果保险公司给出的答案却是“你在2013年6月30日的时候没有交保费,所以这份保单已经失效,不能提取分红。”
王女士听后很疑惑,回头想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当时银行是在2013年8月份的时候将钱打了进去,而且保单上有明确规定,缴费最后期限时间是2014年4月30日,按道理说,这应该不算超时,可保险工作人员却表示,规定的最晚时间是2013年6月30日,而不是2014年4月30日。
但我们都知道,一切保险约定都是以合同为主,这也就是说,王女士的时间是对的,如果说保险公司有时间变动,应该及时通知她才对,可在这缴费之后的5年期间,王女士却未得到任何通知。
在工作人员的再次追问下,王女士承认自己在此期间曾换过手机号码但忘了告知保险公司。为了进一步了解清楚状况,保险工作人员将这份保险合同的购买日期和缴费日期全部罗列出来。
合同生效日期是2009年4月30日,按照每年同样的时间缴费,也就是在2013年的时候,王女士应该在4月30日的时候进行缴费,不过合同上有规定,如果没有及时到账,保险公司会有60天的宽限期,但如果宽限期一过,就算卡里钱再多,这份保单也将会失效。
而王女士之所以被拒绝分红,就是因为她在2013年的时候,于8月16日才缴完费用,已经超过宽限期最后时间,因此这份保单确实失效。
保单失效这显然已经是事实,按照规定,王女士最后只能拿到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扣除所有的费用,最后到手的只剩下1万。交3万倒扣2万,王女士肯定不会接受这样的说法,但事实就是如此,如果当时王女士及时告知已更换手机号码,或许保险公司就可以通知到位,这样王女士根本就不会产生这么大的损失。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点,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看清上面的缴费时间限制,如果有电话变更一定要及时告知。千万不要因为一个小细节,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文章转载自多保鱼官网,原文标题:为什么分红保险到期没分红还倒扣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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