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嵇少峰
利率市场化只实现了贷款利率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化。严格限制利率上限的存款管控制度,保证了体制内银行长期、低成本地拥有社会公众存款;体制内的信贷需求又由于政府信用的背书得到了优惠利率的保障,而体制外信贷机构与民营企业分享不到其中的政策红利。
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政策引导,监管部门也大棒、胡萝卜纷出,银行业小微信贷量升价跌,形势似乎一片大好。但我要提醒各级部门的是,当下却已到了中国银行业小微信贷最危急时刻。
危机究竟在哪里?
一、当前的小微信贷投放是短期政策推动的,并无长期可持续的制度保障。无论是中央政府的指导性文件还是银保监频频发布的要求,都不是成型的政策法规,更没有形成可供长期执行的基本制度。各家银行的举措更象是为完成某个季度KPI的急功近利,多数做法仅是简单粗暴地提高小微信贷考核指标、通过调低风控底线来提升放贷量,甚至通过拆分贷款、反向归集等方式虚增小微贷款,很少有银行认真从战略层面进行系统性的布局与统筹规划。
由于小微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政府应在金融信贷资源分配时给予信贷机构及小微企业一定的经济支持(成本),以鼓励及保证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平等、可持续地对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救助。为了行文方便,我将这一成本定义为“社会信贷救助成本”。这个成本无论是补贴企业还是补贴银行,都一定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中,它必须等于或超过金融机构为弱势企业提供信贷而牺牲的效率及增加的各种成本,以促使金融机构有持续投放的动力。
目前政府的做法,是通过政策导引、监管规制强迫银行投放,即使给出一些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等经济性支持,但并不能覆盖银行为之产生的损失。因此,当下的政策举措虽然能解决一时之需,但如果不配套长期、科学的救助政策,银行未来对小微的投放态度一定会转向消极、被动。
二、当前小微信贷的投放方式是非市场化的,是以牺牲银行经济利益为前提的,与银行利润驱动型的经营方向背道而驰,因此不具有可持续的驱动力。
如果银行的经营目标不引入社会绩效,并使之提高到足够的权重,则其投向小微信贷的动能不足;但如果引入社会绩效,则有可能扰乱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小微信贷信息对称难、投放效率低、市场风险大,因此市场上普遍遵循高息覆盖高成本的原则。如今既要让银行加大投放量,又要保持低息,这就让小微信贷行为变成了一种特殊形势下的社会救济。我并不反对这种政策救助,甚至大力提倡。2017年我写过一篇文章《缺乏社会信贷救助成本,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呼吁政府投入足够的救助成本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但是,让银行短期内违反市场规则进行投放,与政府建立小微信贷长效救助机制完全是两码事。中国银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市场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如果再把财政救助小微企业的功能重新纳入银行体系(历史上我们就长期这么干过),最大的可能是让银行首施两端、重回老路,而这条老路出现过的种种问题大家都有教训。
三、运动式的小微信贷投放、大规模政策性支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注入市场,有可能彻底破坏小微信贷的整体生态,导致原先按市场规则商业化运营的小微信贷机构大面积亏损或退出市场。亏本放贷、风控整体下移、短时间内给小微企业大幅度加杠杆,林林种种都违背了市场规律。大银行抢了小银行的客户,小银行只能亏本维持或进一步下沉做风险客户,类银行信贷机构只能选择更加危险的客群或直接被挤压出市场。利率水平的压迫式整体下移,有可能使以前依靠大量人力、耐心做小微的专业银行与信贷机构陷入亏损与困顿。大银行牺牲一些利润尚可承受,但类似泰隆、台州之类的小微特色银行如果再下降利率如何能长期坚守?那些地方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保理等机构更将无法生存。
当然,如果大中型银行也能长期坚持小微信贷亏本投放,又能保量、保质,则即使小银行、类银行信贷机构都消失了,对全社会而言也未尝不可。但是这种亏本的买卖,大银行可能长期坚持吗?这些银行能用什么样的机制来保证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KPI怎么设计?如何避免寻租?不良与收益如何平衡?在当前银行的管理体制下,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纯市场与技术角度看,这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除非这些银行完全财政化,否则希望银行依靠政策压力、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来实现这些目标都是幻想。一旦大银行退潮,将会出现较长的小微信贷空窗期,被大水洗牌的小微信贷生态重建,肯定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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