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亮点?保什么?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5-30 08:36  阅读 1,299 次

虽然我们国家在医疗方面技术在不断提高,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患上重疾,疾病是我们无法避免的。购买重疾险的好处是我们给自己多一份保障,让自己不用担忧。今天我们来看长城人寿推出的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保险保障全面,疾病分轻重多处可赔。那么这款保险怎么样?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40种轻症、25种中症、100种重疾保障,恶性肿瘤可二次赔付,确诊轻症、中症、恶性肿瘤可豁免保费,还可以领取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还有身故保障。

长城福康人生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长城福康人生产品亮点

1、保障全面

疾病分轻重多处可赔,在轻症、中症和重疾中都有赔付,按照轻症程度和病症的不同都可以得到赔付,大大增加了赔付的宽度。

2、多重保障

福康人生保障中症、轻症、重疾、恶性肿瘤等;

3、轻症赔付高

长城福康人生保险责任

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三者中的最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的重大疾病为主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5周年后,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第二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则保险公司按第二次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达到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达到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将按三者中的最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险合同自中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豁免主险合同自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被豁免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视同已交纳。

综上所述,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给我们全面的保障,而且多处可以赔付,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购买。(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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