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悦享相伴终身寿险怎么样?保什么?有什么特色?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5-28 08:12  阅读 1,197 次

寿险可以给我们一份保障,有些寿险还能让我们获得稳定的利益。今天我们来看阳光人寿推出的悦享相伴终身寿险。这款寿险可以满足我们教育和养老的需求。买了还能退,退了还能卖。那么这款保险产品怎么样呢?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阳光人寿悦享相伴终身寿险(万能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万能账户复利计息,最低年利率为2.5%。

阳光人寿悦享相伴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阳光人寿悦享相伴产品特色

1、五年之后随意领取,打破20%领取上限,充分满足教育金领取,养老领取等需求。

2、不累计风险保额。让高龄客户可以随意选择匹配。

3、独特的责任设置,让保障成本收取降到最低。

4、想买就买,不想买不买,买了还能退,退了还能卖,无限灵活。

阳光人寿悦享相伴保障范围

身故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2)若被保险人因除本条款2.4.1(1)所列情形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净增加的保险费)×给付系数+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净增加的保险费。

阳光人寿悦享相伴不保什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 阳光人寿悦享相伴充分满足了我们的投保需求,灵活度高,可以任意我们支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来源:保险海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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