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种债敢不还,当心坐牢哦!

转载 罗爷法律  2018-01-09 20:09  阅读 988 次

欠钱不还不会坐牢?还有这种看法的人真是太年轻。如下3种欠债不还的人,就要当心了!

欠了工资并跑路的人

前两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才公布了一个案例。一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在人力和社保局的主持下双方签了一份工资发放计划。可后来,这包工头跑了。当地人力和社保局向其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其仍拒发工资。最终法院判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2万元。

根据《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指的是: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还不起还狂刷信用卡的人

游手好闲的朱某办了4张信用卡,恶意透支18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都没还,后来被警察叔叔给抓了。因其案发后还了部分钱,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6万。

信用卡消费应当量力而行,若因恶意透支信用卡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朋友们就要特别当心了,赶紧把这钱还了。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人

2009年,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原告55万余元,强制执行过程中李某还了十万,但之后他把剩余财产转移至第三人账户,还隐瞒收入。

法院认为李某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且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情节严重,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

《刑法》313条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情节严重性,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人要讲诚信,别赖账,否则当心在牢里过2018的春节哟。(来源:罗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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