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中银鸿利保障什么?哪些免赔条款?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5-19 08:52  阅读 1,066 次

保障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当然还有一部分保险附带理财功能,可以增加收益。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款带有理财功能的寿险,它就是中银三星中银鸿利两全保险。这么好的产品,有哪些保障,哪些免赔条款呢?

中银鸿利怎么样?

中银三星中银鸿利两全保险(万能型)怎么样?它是中银三星人寿推出的一款新品,先来看下它的背景公司吧,中银三星中银鸿利万能险由中银三星保险公司承保,提供身故保障,满期可领取满期金。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中航三星人寿,由中国航空集团和韩国三星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于2005年共同出资组建,双方各持股50%,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首家中韩合资寿险公司。

中银三星中银鸿利保障什么?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相应给付比例之积;

具体相应给付比例如下:

18周岁以下:100%

18-41周岁:160%

42-61周岁:140%

62周岁及以上:120%

2、满期保险金

若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满期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单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保单账户建立时,初始的保单账户价值等于趸交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以及当月风险保险费后的余额。

<2>保险公司结算保单利息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保单利息等额增加。

<3>保险公司每月收取风险保险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风险保险费等额减少。

<4>每次支付追加保险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等额增加。

<5>投保人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后,保单账户价值按实际领取金额和部分领取费用之和等额减少。

中银三星中银鸿利哪些免赔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小贴士】人寿保险包括哪些?

1、定期人寿,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6、巨灾保障,巨灾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市场上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综上所述,中银三星中银鸿利是一款附带理财功能的寿险,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投保需求,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代理人。(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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