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重疾保障产品,它就是海保人寿芯爱,也叫海惠保。那么,海惠保怎么样?好不好,值得买吗?今天,小编将会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这款产品的投保须知、保障内容、以及免赔条款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投保须知】
1.保险公司:海保人寿
2.保险产品:海保人寿芯爱(海惠保)
3.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4.基本保额:5万-60万
5.保障期间:保至60/70岁/终身
6.缴费年限:一次性交清/5/10/15/20/30年
7.职业限制:1-6类
8.等待期:180天
9.犹豫期:15天
【保障内容】
1、重疾保险金(必选)
海保人寿芯爱重疾保障高达100种不分组,确诊给付1次100%基本保额,如没有选择恶性肿瘤二次赔付或特定重疾保险金,则合同终止。
2、轻症保险金(必选)
海保人寿芯爱轻症保障40种不分组,不同病种可给付1次30%基本保额,累计3次为限,无间隔期,给付完成后本项责任终止。
3、特定轻症额外保险金(必选)
海保人寿芯爱第一次确诊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疾病一年后再次确诊相关疾病,额外给付1次30%基本保额,本想责任终止。
4、中症保险金(必选)
海保人寿芯爱中症保障有25种,且不分组,不同疾病可给付1次50%基本保额,累计2次为限,无间隔期,给付完成后本性责任终止。
5、轻症、中症保费豁免(必选)
如果被保人初次确诊轻症或中症即免交剩余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可选)
如果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再次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如第一次确诊重疾非恶性肿瘤,则间隔期为1年,否则为3年。
7、特定重疾额外保险金(可选)
若第一次确诊重疾为非恶性肿瘤,再次确诊特定重疾,给付100%基本保额,间隔期一年;如首次确诊重疾为恶性肿瘤,再次确诊除恶性肿瘤以外的特定重疾,给付100%基本保额,间隔期一年;如首次确诊重疾为恶性肿瘤,再次确诊恶性肿瘤,给付100%基本保额,间隔期三年。
8、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选)
如果被保人身故或全残,则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免赔条款】
投保之后被拒赔通常是因为不符合理赔条件,也就是所谓的免责条款,海保人寿芯爱(海惠保)的免责条款如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重大疾病释义”中所定义的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小贴士】消费型重疾险有哪些优势和弊端?
你知道消费型重疾险优缺点有哪些吗?事实上,消费型重大疾病的优点在于其保费较低,但保障比较高。当然,消费型重疾险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在续保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购买重疾险时,会出现承保风险加大的情况,所以也许在某一年就会被拒保。
消费型重疾险最大的优点是保费低、保障高,缺点是续保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是一款需要保额高的中青年人群。以上的介绍就到这里, 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海保人寿芯爱保障内容是什么?必选的有重、轻、中、特疾等保障,可选有肿瘤、特定重疾额外保险金、身故全残金等。(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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