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数百万尾款却收不到!警惕,买房骗局让你房钱两空!

原创 同话财经  2019-05-14 17:17  阅读 1,187 次

在如今老百姓生活里,要说什么财产是最重要的?估计,很多人的答案都是一个,那就是房子,因为房子不仅占据了家庭资产的绝大部分比重,而且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成为主要的投资,和未来的依靠。甚至有的家庭,为了买一套房子,不仅掏光了积蓄,还要透支未来几十年的收入,可以说,一套房子,不仅代表着一些家庭过去很多年的积累,也包含着未来几十年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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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只要涉及到房子的事情,总是会牵扯着广大老百姓的神经。

而对于很多人来说,对于买房、卖房的事情,就更加慎重了,不仅仅是因为房子是主要的资产,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房子本身的特殊性,在交易的时候,手续相对比较复杂,而很多普通老百姓又不会太熟悉这中间的操作。也因此,虽然很多人在买房卖房的时候非常慎重,但是总是难免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各种漏洞,钻各种空子,让人上当。

这不,根据《特区新闻广场》的报道,厦门就有人卖房子遭遇了套路,导致几百万尾款收不到,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经过查询,原来房子都已经过户了,而且已经抵押给金融机构。

我们先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市民陈先生有一套房子,是他的父亲,在2011年的时候买的,可是,去年8月的时候,因为家里有资金需求,他的父亲全权委托陈先生出售这套房子,并通过几家房产中介把房产出售信息挂到了网上。

刚挂出去没多久,一家二手房中介的经纪人石先生就联系了他,说有位客户戴先生想要购买他的房子,事情出奇的顺利,在随后,一周的时间里,价格就谈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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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在要签合同的时候,戴先生说他被限购了,因为他在厦门有房子,属于二套房,不能买,所以要由他的亲戚陈某来签这份合同。

当时,陈先生已经和戴先生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交解押款的那一天,又和戴先生的亲戚陈某签了一份买卖合同。

解押当天,陈先生收到了110万的首付款,按照流程,就是去做房产过户,再由买方办理抵押贷款,贷款发放后,再把340万元的尾款直接打到陈先生的账户,房屋交易就算结束了。

可是,陈先生觉得这样会有风险,就提出要去做抵押预审和贷款预审,但买方和中介就说他是无理取闹,并不同意。而更为重要的是,领房产证的单子被中介石先生一把抢走。于是陈先生要求领房产证的时候一定要买方、卖方、中介一起来领。并且签了补充协议。

可是,一等就是十几天,也没见人通知他去领房产证。

于是他就打中介石先生的电话,发现无法拨通,微信联系后,石先生说这件事情交给另一位业务员处理了,当陈先生联系这位业务员的时候,却被告知贷款手续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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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个月,不放心的陈先生,就去查了一下,这一查,把自己吓一跳,原来房子早就已经完成过户了,房产证也已经被买家领走了,房子已经是别人的了,而陈先生却一直没有拿到卖房子的尾款。

到今年一月份的时候,陈先生连买家、及中介三个人都联系不上了,在咨询了律师之后,被告知,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将房子申请冻结查封,于是陈先生去查询,这一查,又是吓一跳,原来房子已经被抵押贷款270万元。

陈先生便踏上了漫漫维权路,于是他在网上搜寻相关信息,才发现,事件比他想象的还复杂,原来和他一样卖房子却没有拿到款的远不止他一个人,而同样都是这一家中介公司,也是这个石姓业务员。

目前,包括陈先生在内,一共找到了9位在购房过程中发生同样问题的卖家,其中有7位卖家产都是通过同一家中介公司石先生或另外一位业务员经办。

我们这里不去说程序里面对与错,或者说陈先生经验不足,而从整个事件来看,这是很明显的中介业务员与买家一起串通了来骗卖家房子的事件,按道理说,警方是可以介入调查的,毕竟不止一起事件,已经是群体事件了。

还是想提醒广大购房者或者卖房者,对于房子的事情,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在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找一家大的中介,涉及交易款项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在房管局托管,这样才能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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