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位朋友打电话找小编咨询买房的问题,本以为他是想买房,原来是他买的房子中间出了点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这位朋友,原本在外地,前两年才回到合肥,正好赶上了合肥楼市爆发期,于是他也想趁着楼市这一波行情,抓紧买一套房子,花了很长时间,看了很多房子,也参与了很多次的摇号,最后要么是房价太贵,要么是手气不好没摇到号,反正白忙活了半年,也没买到房子。
也不知道是谁给了他主意,或者是推销电话给了他灵感,他开始去看公寓。其实,公寓的坑,可比房子的要多得多了。中间看房选房的过程,这里就不多赘述了,反正是在销售人员的巧舌如簧之下,他买了一套70多平的公寓,总价100万左右,这可比当时住宅的价格低了不少。他自己很满意,还到处和别人炫耀,自己买了一套不错的房子,价格便宜,位置又好。
而在去年下半年交房后,问题就出来了,首先,就是房产证的年限的问题,这块土地在他们办理房产证之前,已经过去了7年的时间,也就意味着,他们房屋产权的使用期限,只有33年(他们这个商住楼是40年产权);其次,就是当初售楼小姐打包票的说好,房子可以挂户口,实在不给挂的话可以挂到开发商的集体户下面,小孩子上学不是问题,可到交房之后,压根就没法解决户口的问题,他家小孩快要上学了,户口却还解决不了;第三,水费、电费、物业费,全部是按照商业计算,比普通住宅高出好多倍,而更为重要的是,现在商住楼都不给通天然气,他们想烧饭,却没不能用燃气灶。
当然了,问题还有很多,而当他准备联合业主去找开发商要说法的时候,几乎找不到几个业主,后来他才明白,这里买房的人,没几个是打算自己住的,绝大部分都是投资,或者出租用的。
他问小编,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找开发商,小编问他,他想找开发商干什么?是想让开发商赔偿你呢,还是想退房呢?显然,现在这个房子也已经涨价了,要退房肯定是不合算的,但是,要去找开发商赔偿,他又没有合理的证据,相关信息在合同和相关证件资料里都写的很清楚,只是当时买房的时候,他自己没认真看清楚而已。
说白了,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他就是人们通常说的,闭着眼睛买的房子。
其实,在这些年里,我们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人,买房的时候,属于冲动型的,一时冲动就交了钱了,可是转回头又想后悔了,但是,要知道,商业上的事情,可不是你想反悔就反悔的啊,人总得有些守约的意识。可是,履行合同他又觉得亏。
当然了,我们要说的是买房的事情,在过去暴涨的时候,能抢到房子都不错了,而开始抢房子之前,也还是要做功课的,那种什么都不管,闭着眼睛抢的人,到拿到房子的时候,基本上都会傻眼,这也是为什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闹事的业主越来越多,就是因为当初没看明白。
实际上,真正聪明的购房者,至少有几点要做到,一是不了解的房子不会去买;二是不会相信口头承诺;三是认真阅读合同和相关文件;四是买房的时候查验相关文件和证明,切忌随便相信宣传资料。至于其他的,买什么样的房子,买得好与不好,有各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需要经验,更需要细心,也需要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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