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出炉了,报告中,关于楼市的内容如下:
更好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改造提升。
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从变化的角度来看,这一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没有单独的列出大的篇幅来讲房地产,而是放在“城镇化”的章节之中来介绍,这或许意味着,房地产在总体经济中的角色正在发生变化。
而关于文字表述上的变化,就更值得回味了,这方面,同话财经专门撰文进行了分析,在这里就不多赘述。
相信除了相关表述的变化之外,最引人注意的,还是万众期待的房产税了。
关于房产税,其实说的太久太久了,每一次都有各种揣测,各种猜测,然而,时至今日,楼市也基本稳定了,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也基本达成,70年产权问题也在修法之中,国地税合并迈出步伐……
似乎,一切就绪,只欠东风了。
然而,作为楼市长效机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需要经过立法等各个环节,大家也知道,在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其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属于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由于我国立法程序的要求,很多人都分析,房产税的开征,还为时尚早。
那么,从这次报告中,能看出哪些信息呢?
在报告中原文是这样的: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如果从上下文来看,根据刘晓博的分析,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主要解决地方政府的“饭碗问题”。“房地产税”之后,就是地方债。可见,如果将来地方政府“吃不饱”,就只能举债。因此,房地产税开征是必然的,否则地方政府稳增长的能力将下降。
另外,我们来看看之前的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和2017年的报告中,都没有提到房产税,这一点大家也好理解,因为那个时候,楼市正处于去库存的阶段,鼓励大家买房,而2018年和今年,其实是去库存任务结束,楼市进入稳的阶段,要坚持房住不炒,抑制投机炒房。
因此,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不过,和今年的提法有一字之差。
去年是“稳妥”,今年是“稳步”,这个字上的变化,或许说明现在的房产税的推进已经有了方案了。
那么,到真正的开征,还有多久呢?这一点,可以说,目前都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或许官方已经有了,但没有公布而已。只不过,在前段时间,住建部在征求意见中提出按套内面积交易,这也是为房产税开征扫清的另一个障碍。总体上来看,房产税开征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了,或许就缺一个恰当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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