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到2019年初,要说什么事情影响最大,当属新版个人所得税无疑。
在新版个人所得税法中,有一条,叫做税前扣除,规定了很多种情形,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也就是可以让大家少交个人所得税,这里面,就有一点,那就是租房的支出。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一个惠民政策,却引起了房东与租客的战役,因为,租客的房租支出一旦抵扣个税之后,对应的房东的收入,就透明化了,而且是报给了税务局,那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房东的这种房屋出租收入,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于是,不少房东表示,只要租客申报税前扣除,就涨租或者退租。
很多人会认为,这也没啥啊,大不了交税或者加点房租呗,个税还能有多少钱?
对于一些偏远的地区,或者落后城市来说,房租的确不高,也没那么多收入,不过,针对一线城市来说,尤其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很多房东房屋出租,一个月收入几万到几十万啊,尤其是深圳,小产权房那么多,里面的包租婆可是非常多的,如果真的让他们交税,或者补之前应交未交的税,那可就不是一笔小数字了。
不过,这一次,国家在对民意的处理上面,可谓是非常积极,个人所得税APP在舆情爆发之后,立即对申报材料做出了相应的更改,而这也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减税的决心,以及真正让利于民的初衷。
可是,真正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得让房东的房租收入税费下降,因此,北京、上海都推出了相关的税费减免。
先来看北京,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从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民出租个人普通房屋租金收入的税率有所调整。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再来看看上海,根据公开报道——上海出租个人房屋的税收政策于今年1月有所调整,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3.5%的税率征税;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5%的税率征税。而此前的规定为,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3万元以下的,按照3.5%的税率征税;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3万元以上的,按照5%的税率征税。此外,上海还降低了房产税的实际税率,针对企业,房产税的征收由此前的减除20%之后缴纳,变更为减除30%之后缴纳。
今天,广州又传来一个消息,广州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确认,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适用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降低。自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适用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未达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由4%降为2%,税负减半;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由6%降为4%;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由7.9%降为4.295%;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100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由8%降为5.91%。
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由13.7%降为8.35%。
至此,四大一线城市,仅有深圳为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率进行调整,或许,也正在酝酿之中。
那么,在当下楼市比较特殊的时期,选择降低个人房租征税标准,传递了哪些信号呢?
1、“个人出租房屋”减税,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减税减费的决心,而此举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不仅仅是降低租房客、房东的负担,更是降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负担,这一点大家都明白,过去真正房租收入交税的,很多都是企业。
2、从广州的具体政策上看,住宅与非住宅的优惠幅度不一样,而且差异其实还挺大的,这也传递了一个消息,与近几年来一贯的现象,那就是投资住宅,比投资商业更有价值。
3、在过去的这一轮楼市上涨中,整体市场的行情中,各项费用都是处于上涨的阶段,无论是贷款利息,首付,还是其他的各种成本,都是在上升,而今,这种通过降低税收的方式来降低成本,这意味着,楼市调控的方向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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