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借贷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催债人经常大清早打电话过来骂脏话,太恶劣了。”因不熟悉的朋友在现金贷平台借款逾期,吴娜(化名)近日遭遇通讯暴力催收。
聚投诉平台显示,和吴娜一样被暴力催收的人并不在少数。借款人逾期后,催债人采用“爆通讯录”的手段向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朋好友施压从而逼迫借款人还款,这也成了催收公司的通用做法。
事实上,国内现金贷经过整顿后虽有较大改观,但“撸口子”、高利息、“爆通讯录”等乱象犹存。某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网贷平台法律合规负责人盛凯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违法成本低是现金贷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源。
暴力催收
“大清早莫名其妙被人骂一通,特别糟心,扰乱了我的生活。”吴娜最近很烦恼,因不相关的人借款逾期而“被电催”、被肆意辱骂。
而这并不是个案。聚投诉平台显示,截至2019年1月3日,涉及到功夫贷的投诉帖达509篇,投诉理由集中在“爆通讯录影响家人生活”、“恶意盗取通讯记录”、“变相高利贷”等方面。
吴娜称,“我最不能理解的是借贷平台凭什么盗用个人信息,催收公司凭什么肆意辱骂他人,太恶劣了。”
对此,功夫贷客服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明确表示,申请借款是必须要导入电信运营商和手机通讯录的,平台系统会读取相关信息。此外,借款逾期由第三方公司催收,会对个人生活造成影响。
那么,当催收公司致电借款人通讯录联系人的过程中存在辱骂等不规范行为时,平台方是否会干预呢?
对于这一问题,功夫贷客服表示,催收是委托给第三方的,具体由催收公司处理。这是催收方的问题,客服方面并不了解。
某催收公司创始人陈清云(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借款人逾期,起初是借贷平台和借款人直接交涉,借贷平台和借款人交涉未果、逾期期限较长的才会委外催收。
高利贷
事实上,“爆通讯录”仅暴露了现金贷乱象的冰山一角。国内现金贷经过整顿后虽有较大改观,但仍存在“撸口子”、高利息等乱象。
盛凯直言,现金贷就是高利贷,当下现金贷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利率畸高。现金贷平台一般通过息费拆分、收取砍头息、手机回租、捆绑销售保险、强制销售会员卡等形式变相规避民间借贷36%的年化利率上限。“不只是现金贷平台,很多比较激进的持牌金融机构也在铤而走险,现金贷确实是暴利的生意”。
吴娜表示,其朋友在功夫贷借了3万元,大概逾期两三期后,可能要还1万元利息。
鲍先生则在聚投诉发帖投诉称,“功夫贷就是高利贷,都没人管管吗?我借了13500元,分了12期,每期要还1633,这样一算利息就要6000多元。”
赖先生也投诉功夫贷收取砍头息,是高利贷。赖先生称,“借款5.8万元,下款5.278万元,分期6个月,每期还要还10072.65元,年利率高达49.7%。”
功夫贷客服人员表示,功夫贷的贷款费用包括前期服务费和月费,分别会在放款时一次性扣除和按月缴纳,具体费率会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借款期限有所不同。
当记者一再追问借贷利率大体范围时,功夫贷客服人员对此表现得很谨慎,三缄其口,仅表示具体出借费率及罚息金、违约金是根据借款人导入的资料由系统评估的,人工是无法干预的,也无法给出大体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功夫贷客服人员指出,提前还款和分期还款的金额是一样的,费用不减免。逾期会收取罚息金和违约金,具体金额会随着逾期时间累加。
不单单是功夫贷,记者注意到,在聚投诉平台关于高利贷的投诉帖有53359篇,其中90%是投诉现金贷平台发放“高利贷”。
现金贷的高利率导致一部分借款人无法清偿债务,“以贷养贷”难以为继,引发了恶意逾期,甚者滋生了“撸口子”等骗贷产业链,在借贷圈曾经就出现“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的论调。
“现金贷就是被黑中介‘撸口子’搞死、搞臭的。”谈起现金贷骗贷乱象,陈清云有些愤怒。陈清云2015年进入网贷行业,在现金贷兴起时创办现金贷平台,但没能经营下去,无奈才做起了催收公司。
此外,借款人信息泄露也需要引起注意。郑盛指出,目前针对现金贷高逾期出现了各种智能催收公司,利用借款人在借款时提供的大数据,进行智能催收,有可能造成借款人的信息泄露。
如何应对
面对现金贷乱象、催收公司的恶语相向,吴娜选择了报警。“我已经报警了,警方表示会帮我打电话过去警示。”吴娜称。
盛凯也建议吴娜向公安机关或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报案。郑盛则建议吴娜问清楚对方是哪个平台,然后投诉到该平台所在地的金融办或者互联网金融协会。
事实上,面对现金贷乱象,监管层早在2017年12月就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包含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等六大项。
《通知》还为现金贷划定了28条监管红线,28条监管红线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原则9条、网络小额贷款7条、银行业金融机构5条、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7条。《通知》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此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发布了催收管理规范,对于会员单位自行或外包催收行为都有明文规定,会员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否则会影响会员资格及备案登记。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平台开展现金贷业务会规避纲领性的通知要求,缺乏明确监管主体和细致的监管文件也为现金贷乱象滋生留下空间。
“监管和行业协会其实也很无奈,一行两会以及地方金融办只能监管持牌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只能通过行业自律管理会员单位,多数现金贷平台没有任何牌照,监管层想管也管不了。”盛凯表示。
对此,盛凯建议,弥补监管短板,尽快出台对于助贷机构的监管规定,助贷机构必须持牌经营,禁止持牌金融机构与非持牌机构合作。
郑盛表示,首先,要增加正规金融机构的产品供给,一些小额现金贷用户就不用再去借民间高利贷和超利贷;其次,要引导现金贷为主业的平台规范经营,文明催收,提升催收的精准度,不伤及无辜。(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于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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