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两个大妈吵架致死的事件,原因居然是两个为了一条围巾而争吵,导致身患高血压的郭大妈被气死。那么,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么回事呢?大妈吵架被气死,家属如何追偿?意外险理赔吗?
大妈吵架被气死:因为少发围巾而争吵
在今日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官司,这个官司是由于去年的时候在杭州桐庐发生的两位大妈吵架,原因竟 然是因为以为大妈感觉另一位大妈在发围巾的时候故意少发围巾给她,双发因此发生了争吵,吵完之后一位大妈就晕倒在岗位上,随后被送往医院,在医院第三天的时候因为抢救无效去世,目前判决吵架的两位大妈一位承担90%剩下的由另一位分担。
大妈死亡真正原因是什么?
两大妈争吵过后,约半小时后,郭大妈晕倒在工作岗位上。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不幸的是,第三天,郭大妈死亡。
法院怎么判?赔偿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发生争吵,客观上给郭大妈在精神、心理上造成刺激,其行为与郭大妈血压升高并诱发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脑室积血、脑疝并最终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郭大妈自身的高血压疾病与损害发生之间亦有因果关系。
因此,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应当由双方分担。综合本案案情,本院酌定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郭大妈自行承担90%,被告柳大妈分担10%。柳大妈最终判赔7万元。
被气死一般赔偿什么费用?
吵架导致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死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丧葬费、抚养子女费,但是没有提到损害赔偿的费用。
【分歧】高血压患者被气死意外险理赔吗?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对于郭大妈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郭大妈的死亡由于郭大妈具有高血压的病史,从客观角度分析,潘某的死因应当是高血压病引起的病发,属于疾病致死,而非直接被气死。
第二种意见认为,郭大妈虽具有高血压的病史,但是由于被柳大妈气病,导致高血压病复发引发死亡。郭大妈是被气死的,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
【小编说法】意外险可能很难理赔?
首先,意外险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保险条款中对意外伤害的解释为,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但保险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属格式条款,在保险双方对“意外伤害”的理解产生分歧时,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的条款解释不是唯一依据,应结合合同条款、案件事实及保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角度出发,综合考虑。
本案中,郭大妈被气死是不争事实,但是这不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的客观事件,她是第三天死亡,而不是直接被气死,不属于突发死亡。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很难给予意外险理赔,当然具体的还是要按照条款来看。
综上所述,郭大妈吵架致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是一个问题,不过柳大妈肯定有很大责任,绝对要赔偿的。在购买各类商业保险时,应该问清楚理赔的各种条件,且有文字条款作为证据。(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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