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距离10月19日意见稿的发布过去了将近一个半月。整体来看,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与意见稿相差不太大,少部分地方有调整。
融360理财分析师总结了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一些重大规定。
1、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产品允许直接投资股票
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银行私募理财产品允许直接投资股票,公募理财产品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简介投资股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指出,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产品允许直接投资股票。不过只能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不能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全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理财子公司的投资渠道更加宽泛,普通投资者也能购买到高收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不过这也要求投资者需要具备更高的风险意识,不能光看收益不考虑风险问题。
2、不设销售起点
在理财新规中,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门槛由5万元降至1万元,10月份开始,很多银行已经开始执行这一标准。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不再设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
这也意味着,理财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同产品的销售起点,1元起投的理财产品将合规化,这比公募基金的门槛还要低。根据规定,目前公募基金中,货币基金1元起投,非货币类基金1000元起投,而券商的资管产品门槛更高,5万元起投。
理财子公司不设产品销售起点,这一点相对于其它资管公司来说优势很大,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定开式产品将非常有竞争力。
3、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强制在线下网点面签
除了门槛高,银行理财之前有个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必须到线下网点面签,做风险评估问卷,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对这一点并没有做出调整。根据《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在非机构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本公司渠道(含营业场所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今后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既可以在营业场所做风险评估,也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做风险评估。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电子渠道面签时,即使理财产品通过其它渠道代销,也需要在本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评估。
线下面签这种事放开了之后,有利于银行吸收更多的年轻客户,毕竟现在年轻人都喜欢通过网上渠道理财,很多人不愿意跑到银行柜台办理业务。
4、非标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在理财新规中规定,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则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理财子公司的非标投资限制较小,但是非标投资的难点主要在于,资金的期限要和非标资产的期限匹配,但非标资产的期限通常比较长,大多在一年期以上,而资金来源期限或者说理财产品期限则一般都很短。之前银行非标投资基本都是期限错配,今后行不通了。
5、理财子公司允许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
银行理财部门发行的理财产品,只能通过银行本行或其它银行渠道销售,理财子公司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放宽,既可以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
以前银行理财产品只能在银行购买,今后在互联网理财平台也有望可以买到银行理财产品,前提条件是这些平台获得银保监会的代销许可。
6、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什么是分级理财产品?这和分级基金相似。理财产品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子产品,优先级比较稳定,不管产品盈亏如何,都能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当然,收益率不会太高;在分配给优先级收益之后,理财资金的盈亏都算作劣后级,赚的时候能赚的更多,亏的时候也会亏的更多。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级指的是高风险、高杠杆的部分。
银行理财之前的定位是稳健型理财产品,尤其是面向普通投资者发行的产品,但是今后理财子公司可以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给了普通个人投资者博取高收益的机会,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
7、自有资金投资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20%
理财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可以投资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20%,不得超过单只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不得投资于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级份额。此外,自有资产与发行的理财产品之间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如果理财子公司觉得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不错,也可以投资,但是投资比例有限制,也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给予额外的高收益。
8、理财子公司最低一次性实缴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在注册资本方面,银保监会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首先,大部分银行根本负担不起10亿元的资本金投入,而少部分能负担得起的银行,虽然能拿得出10亿元,也会大量消耗银行的核心资本,压缩银行信贷规模,净息差收入也会大量减少。
所以理财子公司虽然在管理方面更为宽泛,理财子公司的牌照虽然很有吸引力,但成本却很高,只适合少部分银行,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即使有能力设立理财子公司,也要慎重考虑是否有必要。对于大部分没有能力设立理财子公司的中小银行来说,今后理财竞争力会进一步被削弱,未来需要更多考虑理财业务转型的方向。
理财子公司新规对投资者的影响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给了银行更多施展拳脚的机会,对投资者的影响也非常重大。
1、购买理财产品更加便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无需到线下网点面签,网上可以直接操作购买。
2、理财产品更加亲民。无论是5万元还是1万元,对于很多个人投资者来说门槛仍然偏高,但如果能推出更低门槛的理财产品,则能包容更多的年轻群体或低收入群体。
3、理财产品更加丰富,可选余地更多。理财产品在期限、风险、收益、种类方面都更加丰富,能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
4、风险意识需要加强。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保本理财要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而且新规中规定理财子公司可以发行分级基金,可以直接投资股市,给投资者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风险,今后投资者不能再闭着眼睛买理财了,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来源:融360,www.rong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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