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很多人在设立保险受益人时可能对此并没有足够的重视,殊不知,保险受益人的设立直接影响以后的理赔事宜。
什么是保险受益人?共有几种?
法定受益人:投保时,您如果没有填写指定受益人,则默认是法定受益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领取保险金。
这里划重点:
①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
②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指定受益人:您在购置重疾险、大病险、意外险时,在填写保单时有指定受益人一栏,您可以指定某一人为指定受益人。不过仍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①顺位关系:指定受益人可以有第一顺位受益人、第二顺位受益人、第三顺位受益人;
②分配的指定比例: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若干个受益人。
未指定受益人:这种情况是指之前在投保时已指定了受益人,但是在保单存续的期间,其中一位受益人或者说指定的唯一受益人出现了变故、死亡等等,这就叫做未指定受益人。
比如:张先生给自己买了一百万的寿险,当时指定他老婆、儿子都是第一顺位受益人,比例分别各占50%。结果张先生还没有病故离世时,他老婆已经去世了。那么这时受益人就发生了变故,会出现一个未指定受益人的状态。
保险受益人的设立对理赔的影响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事件之后的经济补偿,并不是所有的险种被保险人都有指定受益人的权利。从保险金获取条件的角度来看,受益人一般有“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之分。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无论购买的是意外险还是医疗险等,只要人还活着,理赔金都是给本人的。
另一方面,保险受益人设立方式不同会对理赔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一种:法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去世的
法定受益人,一般都不止一个,只要法律规定属于继承人的,都属于法定受益人的范围。其中一个受益人去世之后,并不影响其他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比如法定受益人里第一顺序的配偶去世后,被保险人的子女和父母仍然可以按等份领取保险金。
即使第一顺序的受益人不幸全部去世之后,还有第二顺序的法定受益人。极端情况下,法定受益人全部不在世,才能按照遗产处理。
第二种: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去世的
(1)只有唯一一个指定受益人时,受益人去世的,按照遗产进行处理。
(2)若有多个指定受益人时,其中一个或几个去世的,由其他受益人按比例划分。(来源:招商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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