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失业保险,想必大家是不会陌生的,作为社会五大福利保险,失业保险从我们入职起,就一直在为我们服务,接触多了,许多人说起失业保险,都能说个头头是道。但问他(她)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计算的,那估计就会蒙圈了,毕竟,只要不用的到失业保险金,没多人是会去了解如何计算的。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和失业保险金总共可以领取多少次。详情,请大家看下面。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总共可以领取多少次
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的有关条例规定,享受失业金的条件包括:
1.参保人和参保人的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缴纳时间满一年以上。
2.参保人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因为非本人意愿的原因中断就业。
3.参保人已经按照规定办理过失业和求职登记。
满足以上三点,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综上所述,一个人的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领取。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则缴纳时间清零,重新计算。(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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