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篇文章,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信息。
个人破产制度是什么?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指的是个人资产无法清偿其债务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制度。目的是对破产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确实无能力进行清偿的债务进行豁免,并确定破产申请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要来了?
目前我国的破产法只对企业破产进行规定,没有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近日又有专家呼吁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
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撰文指出,从维护我国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制度的科学性考虑,从有效推动以自然人为特征的市场主体制度的完善入手,从彻底解决执行难的角度出发,从维护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性着想,我国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此前,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也建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畅通“执行不能”案件(指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逐步限制被执行人活动空间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依法退出路径。
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从现在的司法实践看,企业破产以后,涉及到个人的负债部分,往往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权利。
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通过严格审查后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一旦发现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
以后欠债不用还了?
如果个人破产制度建立,那么是否意味着从此借钱炒股、炒房失败就可以不还钱?个人是否可以通过破产申请来逃避债务?
显然,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现代个人破产制度虽然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权益,但同时也对债权的人权益进行保护,简单地认为通过个人破产制度就可以免除债务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不现实的。
上述想法的产生可能是因为人们对个人破产制度较为陌生——个人破产往往有一定时间的考察期,只有完成这段考察期,破产人才能彻底免除剩余的债务,而在此期间破产人一般只有权保留满足基本生活费用的收入。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还表示,在清算分配程序完结后,债务人对剩余负债不再清偿。为了防止个人破产制度的滥用和自然人逃废债的可能,应保留对债务人欺诈性转让或藏匿财产的追索,以及其他不应该豁免的税收、费用、罚款等。(来源:快来贷官微)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快来贷官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