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目前意外伤害风险被视为儿童的第一大杀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溺水死亡率为8.77%,主要溺水人群为0—14岁的儿童,而在成人中,80%溺水的是自恃会游泳的人。
儿童溺水身故,意外险也有可能会拒赔
溺水事故可以摧毁一个幸福的家庭,受害者的死亡对于家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也因此,很多家长会给自己的孩子备好意外险来以防万一。但大部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溺水身故,意外险也有可能会拒赔!
我们先来看看看意外险的赔付定义,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若不满足这四点要求,那么发生的意外风险是不符合定义的,保险公司有极大可能会拒赔。
举个例子,三个男孩(A、B、C)去公园游泳,A游泳溺水了,B上前救援结果被拉进水中,C见状赶紧上前参与救助也被拉入水中,三男孩不幸溺水身故。
那么根据意外险的理赔定义,A是符合理赔要求的,可以获得赔付;B、C是因为上前施救而累及自身,都是属于主动去触碰意外风险,因此并不符合理赔定义。
但即便是这样,保险公司仍然有理由拒赔!为什么?
一般在公园中含有深水区域的地方通常都会漂浮警戒线,并在岸边设有多块警示牌,告诫游人们“水深危险,严禁游泳!”
那三位男孩的行为就属于“无视危险警告,主动涉足风险”,仍然会与意外险的理赔定义不符!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并不是所有的溺水身故意外险都可以理赔,以下这几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很大机率会拒赔的:
1、无视周边危险警告、主动涉足风险的,意外险不赔(上述举的那个例子就很明显)!
2、明知自己不会游泳、主动涉足风险的,意外险不赔(救人反成被救,累及自身者)!
3、因突发性疾病导致溺水身故的,意外险不赔(比如在游泳时因为已罹患的疾病而突然发病,导致溺水身故的)!
4、从事高危运动如冲浪、潜水等致溺水身故的,多数意外险均不赔(冲浪、潜水等活动属于高危活动,普通意外险是不保的,可以购买专门的高危意外险寻求保障)!
5、其他作死行为导致溺水的,意外险不赔(因个人行为导致溺水身故的,如明知有危险仍去尝试游泳的、自杀等等)!
总而言之,并非家长们给自己的孩子买了意外险,孩子溺水身故就一定可以获得赔偿,也需要事故符合理赔要求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险在保额上有着限额规定,保监会对于未成年人的死亡给付保险金规定最高为10万元,这个10万元是指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累计限额。也就是说,如果同时购买多份意外险,各个保险的总额也不得超过限额。(来源:招商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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