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新华人寿大动作,热销重疾险健康无忧强势升级,健康无忧C1系列隆重上市,依然针对不同人群分为少儿版和成人版,此次升级包括病种扩增至35种轻症+85种重疾+6种特定严重疾病+15种青少年特定疾病,实现轻症多次赔付,特定疾病加倍赔付,双豁免加持。
健康无忧(乐享版)——新华人寿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1)款
健康无忧(安享版)——新华人寿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C1 款)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不满18周岁(少儿版);18周岁-男性不满56周岁、女性不满61周岁(成人版)。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5、10、20年交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一、新华人寿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1)款
1、轻症疾病保险金(35种):
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市面上多数重疾险产品在等待期内发生轻症疾病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保费或现金价值,合同直接终止。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轻症疾病,且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给付20%基本保额。保险期间内,每种轻症疾病给付一次为限,不同轻症疾病累计最多可给付3次,当累计给付达到3次时,轻症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若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发生多种合同约定轻症疾病,仅对其中一种轻症疾病承担给付责任。)
2、重大疾病保险金(85种):
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11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市面上多数重疾险产品在等待期内发生重疾仅退还100%已交保费或退还现金价值。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若同时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身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身故,身故时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身故时已满18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仅给付一项,合同终止。)
4、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6种):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特定严重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给付2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5、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15种):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于30周岁前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青少年特定疾病,给付100%基本保额,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若确诊的青少年特定疾病同时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则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6、豁免保险费: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轻症疾病,可免交余期未缴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因意外原因或者在等待期后,于30周岁前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青少年特定疾病,可免交余期未缴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若确诊的青少年特定疾病同时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再给付相应保险金后,合同终止,不再享受豁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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