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00,一月后需还56万,“利滚利”陷阱该如何自救?

转载 融360  2018-01-03 12:11  阅读 1,191 次

一个真实的事例:

甘先生急需用钱,当时刚好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借贷公司,可以为甘先生解燃眉之急。于是,甘先生向这家名叫“米房”的借贷公司申请贷款3000元,然后在网上办理手续并签了合约。不过,甘先生的账户只收到1000元的贷款。

甘先生称,先是约定借1000元还3000元,要在“米房”打6000元的借条,这6000元借条如果逾期3天每天要扣10%的利息。由于在约定时间未能还清贷款本金,于是又向“米房”借贷,以偿还上一笔债务。

甘先生说,6000元的借条借了之后,就要在“米房”上还12000元,要在“米房”上打24000元的借条,如果超过三天的话就要按照10%的利息计算。用第二笔的钱还第一笔的钱,第三笔的钱还第二笔的钱,第四笔的钱还第三笔的钱,之后一直就这样填,现在就逾期了。

更头疼的是,甘先生连自己都算不清这笔账,只知道自己欠下了对方56万元巨债。一个月以来,甘先生每天都要接听近20个催促还款的电话。对方说如果不还钱,就要上门找甘先生家人。目前,甘先生已经报警。

很明显,甘先生是陷入了对方的“利滚利”陷阱。那么问题来了,甘先生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呢?

一开始向贷款机构借3000元,却只收到1000元,难道不是应该马上找对方理论及时止损吗?还能答应打6000元的借条?还能接受逾期3天每天扣除10%利息的“不平等条约”?

其实,很多贷款骗局不能只怪骗子套路深,借款人缺乏基本的金融常识和不懂得自救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就拿上述案例来说,甘先生所贷款的机构的借款方式、还有“利滚利”等情况,已经与我国有关民间借贷规定相违背,触犯了国家法律。

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跟对方讲讲法了,因为法律有规定:超出借款本金年利率36%的部分不受保护,24%-36%的部分还没有偿还的无需偿还。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时候可能比直接报警更能有效率的解决问题,同时也给警察叔叔减少了麻烦。(来源: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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