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租房陷阱有哪些?如何避开租房陷阱?租房时要注意的问题太多,大家一定要多加提防,以防被一些骗子忽悠,掉入租房陷阱。
常见的租房陷阱
陷阱一:房东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陷阱二: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信息费或咨询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在收费问题上,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最好敬而远之。推荐租房人选择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特别是一些知名的大型房产中介,一直承诺“不成交不收费”,在给租房者找到合适的房屋之前,他们会完全免费地为租房人服务。
陷阱三:物业交验问题
租赁交易中最易忽视的细节是物业交验问题。小中介不会为租房者提供正规的物业交验,随之而来的是那些其实不必要花费的水电费、煤气费、电器维修费等。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然后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对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加以查实,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陷阱四:押金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在押金问题上,目前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最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陷阱五:假房源
现在租房很多人因为贪图小便宜所以经常说自己老是遇到了假房源。在网上找租房信息时,很多人是一看到价钱便宜、装修又好,就急于给“房东”下定金,最后却发现并没有这么便宜的“好房”,以至于最后定金拿不回来房子也没有租到。
还有一种假房源是装修比较高档,发布信息时给出的价格较低,说到联系人时都是附文字说明害怕被打扰所以加微信联系。往往这些发过去加油信息就会发现并不是房东,加为好友后就没有人回复消息,说不定是其他打广告的宣传信息。
陷阱六:假房东
2月份,张某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出租房信息,在所谓的“房东”的带领下经过实地查看,觉得房源确实不错,价格也合适,便花了6000元租了一年。但是在入住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有一位自称是房东的人找上门要求张某退房,经过报案,最后发现上门来的才是真房东,经过协商解决,最后又花一年的租金组下此房。
在租房过程中,有些人就是专门冒充房东,然后在网上发布较低的价格出租此房,要求租客付上6个月以上的租金,从此逃之夭夭。
面对这种租房陷阱,其实只要租客仔细一点,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身份证即可,如果说房产证还没有拿到的,可以要求房东出示购房合同书。
陷阱七:问题合同
无论是租房还是买房,是中介还是个人,只要有交易就需要签订合同。而租房合同中的条款、细节是特别需要注意的,说不定一步注意就掉进了租房陷阱当中。在签订租房合同时,需要看清楚其中的条款,明确好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出租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续租、转租、违约责任等需要特别注意,并且室内的所有物品需要双方在场一起清点,并一一记录,以免退房时房东说物品少了,而引起纠纷。
有的租房者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没有注意押金是否写进合同当中,到最后退房时往往拿不回押金。一般租房押金至少是压一个月的房屋租金,甚至金额更高,如果这笔钱拿不回无疑是增加了
陷阱八:黑心中介
不知道在乐山有没有这种黑心中介,在大一点的城市中,有些中介利用即将到期的房源,或则短期出租的房源反复的将同一套房子租给他人,当然在租房时并不会收取全部租金,会让租客付一点押金或者是定金之类,并告诉租客于什么时间到公司签订租房合同。这类黑中介在骗取一定人数过后,则是逃之夭夭,电话无人接听,到门店上找人很多时候就会发现已是人去楼空。(来源:房乐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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