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此之前,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已经按照新的标准5000元执行,并且中低收入人群的税率也有所下调。虽然个税起征点只上调了1500元,但其实税率带来的优惠更大,2万元以下月薪,个税将能减少50%以上。
那么,此次个税抵扣办法出来之后,纳税人的个税将能减少多少呢?我们来看看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本次个税抵扣涉及6大项目,具体如下:
下面融360分析师来逐条分析以下这六大类。首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面扣除的金额,均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扣除。税前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再扣除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剩下的部分即应纳税所得额。
一、子女教育
原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标准比较简单,按照子女人头定额扣除,孩子3岁以后,直到博士期间,每个月都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扣除,有一个孩子,每个月就扣1000元,有两个孩子,每个月就扣2000元。夫妻不能重复扣,可以每人按照50%来扣,也可以全部算到一个人头上扣。
融360分析师认为,子女教育税前扣除比较容易,高等教育之前,子女的户口一般都和父母在一起,只要出具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即可证明有几个子女。不过不同城市的教育费用差别非常大,全部按照1000元的标准扣除,有失公平。
比如在北京,公立幼儿园有限,很多孩子只能去私立幼儿园,一个月平均也要4000元/月,如果是小城市的话,都够得上一年的费用了,但却执行相同的扣除标准,大城市父母的压力显然更大。
二、继续教育
原文: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如果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融360分析师要说的是,在继续教育方面,不要以为只考个证,就可以纳入税前抵扣项目了,这里需要你提继续教育收费财政票据信息。
三、住房贷款利息
原文: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融360分析师认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面存在两大疑问:
首先,首套房如何界定?
目前在购房资质方面,不同地区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是不同的,比如上海、北京地区执行“处女贷”标准,即名下无房产、且没有过商业贷款记录的算首套房,如果之前全款买房,卖了之后重新买,那么也算作首套;其它城市则只要目前名下无房产,再购房即算作首套。
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到底执行的是什么标准?是只要有过购房记录就算,还是按照不同地区的购房标准来算?这一点需要明确。
其次,不同地区的房贷压力不同,但全部按照1000元的定额标准来算,是否合理?
比如在北京,目前全市均价在62000元/平米左右,最多贷款65%,二手房一般评估价9成居多,如果买一套80平米的房屋,需要贷款290万元。而在三线城市或是小县城,房价可能只有十分之一,只需要贷款29万元。但是大城市的工资水平却并没有小城市的十倍,房贷压力更大,这种情况下,却要按照同样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大城市职工来说,显然减负效果不明显。按照实际房贷金额来扣除,是否更合理一点?
四、房租
原文: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夫妻在同一地区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异地,可以分别扣除,前提条件是名下都无房产。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扣除一项,如果有房的话,只能扣房贷利息。
房租是唯一一项分不同城市扣除的项目,虽然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租金不同,但扣除的金额差别并不大。
融360分析师认为,房租扣除里面也有很多疑问。
首先,文中提到需要提供租房租赁合同,在征收管理里面还提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供有关房屋租赁信息,这也就意味着你的租房合同要“联网”,如果只是和租房者和房东私下签合同,是不行的。这种情况下要到住建部进行租赁备案,但备案也并非难事,只要提供房主房本、身份证及租赁合同即可。
如果只是免费借住亲戚家,完全也可以提供这些信息在住建部备案,就给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文中提到,你工作和缴纳个税的城市和租房的城市要为同一个城市才行,那么如果在一个地方工作、临近的城市租房,岂不是不能抵扣个税了?比如现在北京国贸附近,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在河北燕郊租房,估计就无法享受房租抵扣个税的优惠措施了。
五、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儿媳妇对公婆、女婿对岳父岳母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需要各自进行申报。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那么每个人每个月都可以抵扣2000元,如果一方是非独生子女,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进行分摊,也可以由父母指定分摊(提供书面分摊协议),每个月最多抵扣1000元。比如你家有4个兄弟姐妹,平摊的话,就是每人抵扣500元,即使父母指定你一个人赡养,那么也只能抵扣1000元。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是法定赡养人。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女方是独生女,但是不工作,就无法进行税前扣除了,没办法算在男方的头上。
此外,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是子女分摊,需要父母自己,还是兄弟姐妹共同出具书面分摊协议?如果子女在不同城市,岂不是要麻烦很多?
六、大病医疗
原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融360分析师认为,大病医疗扣除方面应该算是最没有疑问的一项了,需要你在一年内自费超出1.5万元的部分才能报销,社保和商保报销的部分自然不能算在里面了。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只是出台了意见稿,里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如要每一项要如何提供证明等,最后的稿件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从目前老百姓的发声来看,对此次个税抵扣的力度是不甚满意的,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子女教育、房贷及房租支出压力巨大,但是抵扣标准却与其它城市相同或差不多。大城市房屋月供动辄就1-2万元/月,但个税却最多只能抵扣200元,而且只能首套房才能抵扣,换房也不允许,对于房贷压力比较高的家庭来说,似乎起不了什么作用。
预计正式的文件与意见稿差别不会太大,专项扣除带来的优惠没有提高个税起征点和降税率那么大,但终归是件好事,意味着2019年1月之后我们到手的工资又要多了。( 来源:融360,www.rong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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